中国女性到底有没有子宫自由
早晨,有一个群友在群里问,大家对于生孩子这事怎么看?
是不是可以做到,自己想生就生,不想生就不生呢?
如果说不生,对方要离婚,会怎么选择?
如果生,自己又确实不想生,该怎么办?
是不是在男人心里,必须得有一个孩子,如果没孩子,就得找别人去生?
大家给的各种建议都有,不知道最后有没有解决那位群友的问题……
回想5月14日的一条新闻,美国阿拉巴马州通过一项法令:禁止任何阶段的堕胎,遭受性侵或者近亲结婚而怀孕的也不例外。
很多女性都很感慨,难道真的文明在倒退?女性的子宫自己反倒不能做主了。
中国女性拥有更多的子宫自由??
对比美国的禁止堕胎法,中国法律对堕胎保持着“佛系”态度,想生就生,想堕就堕,岂不是意味着中国女性比美国女性拥有更多的子宫自由?
别天真了,不管美国女性还是当下大量的中国女性,她们都在争取自己的生育权和子宫处置权。
前者,因为法律的规定,子宫从有受精卵那天,就变成了一个胎器,女性如果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置自己的子宫,就会坐牢。
而后者,直到现在仍旧有很大一部分女性,她们的子宫由生育文化及周围人的意愿决定:结婚怎么能不要孩子?不要孩子结婚做什么?或者是,你必须得生男孩呀,没男孩叫什么有什么孩子?
所以,有一小部分女性疯狂要男孩,不生男孩誓不罢休,一直堕到是男孩为止。
二胎放开以后,很多女性也并非自己愿意生孩子,很多都是在父母、婆婆和老公的胁迫下生的孩子,甚至在心里暗戳戳的想,如果没有放开这个政策多好?
我们生活在最好的年代,我们的子宫却生活在彻骨的寒冷中。
所有女人都以为,子宫长在自己身上,当然是由自己做主,可实际上谁说了算,还真不一定。
国情下的“子宫自由”
在关于“堕胎”这一点上,我国是一个比较佛系的国家。
因为没有恒定的宗教观念,不像基督教、天主教义当中,非常憎厌堕胎及禁止堕胎。
但是,假若你是一名未婚女青年,一旦被听说曾堕过胎,马上感觉你何止是不纯洁,还是“死过人的房子”,避之惟恐不及。
但如果结了婚,堕胎就完全不是事儿,甚至是“追生男孩”的常规方法,我还听过“坐月子没坐好再怀一个流掉好好坐月子”就能身体好了。
这个分界,就是“你是为家庭(丈夫)堕胎光荣;为自己堕胎可耻”。意味着你没有为未来的丈夫保护好他的财产(你自己的子宫),对不起他。
另一方面,仍有相当多的女性,哪怕是自己的丈夫不想戴安全套的时候,根本不敢说“不”,靠堕胎来当避孕手段。
她们缺的是安全套吗?不缺,缺的是人格尊严。
结婚五年因为生孩子,被婆婆逼着离了婚
北北和老公结婚一年后,婆婆看小两口还是没动静,开始反复催促他们去医院检查。
小两口商量过后,终于鼓足勇气向她坦白了他们丁克的想法。
婆婆刚开始说,“没有人是不想要小孩的,过两年你们该要还是得要。”
直到婚后第三年,30岁的她还是没怀孕,婆婆着急了,开始隔三差五地就在家里上演“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把戏。后来,丈夫妥协了,求她生孩子。
为了不让深爱的丈夫左右为难,终于开始配合婆婆各种调理身体。
一年后,她终于如婆婆所愿怀了孕。但是,婆婆丝毫不顾她的孕吐,每天逼着她吃各种奇奇怪怪的营养补品,还要求她辞掉工作在家专心养胎。
怀孕五个月时,因为长期精神压力过大,她流产了。当医生告诉她,她这辈子可能都怀不了孩子后,她感觉到从未有过的放松。
但是,在她第五年的时候,被丈夫离婚了。
只有生过儿子的子宫才算是一个真子宫?
丽丽的老公是家里的独生子,头胎生了女儿之后,公公婆婆就说:“没关系的,我们二胎再生儿子也行。“
丽丽本身对生男生女无所谓的,但是二胎还是又生了一个闺女之后,连他老公都不淡定了,希望丽丽调整好身体之后能够再生一个男孩。
她一开始不同意,觉得生两个孩子刚刚好,而且女孩比男孩更体贴更董事,为此她不知道和老公吵了多少架。
后来她领孩子串门的时候,邻居问她:“为什么不再生个儿子,不生儿子以后人家肯定会欺负你们的,就是会看不起你老公的。”
她心里很憋屈,同时架不住老公和婆婆的游说,再加上老家的风俗,为了生个儿子,她前前后后打了三次胎,受了不少罪。
“只因我长了一个子宫,我就得接受这种传宗接代的任务,我连选择的权利都没有。“
当生下儿子那一刻,她长舒一口气,觉得自己的任务终于完成了。
二胎,成了婚姻的夺命符
小晴和老公虽然谈不上多么恩爱,但也没有差到要离婚的地步。很多时候,小晴想,中年夫妻就这么凑和过吧,还能咋样?
但是二胎政策放开以后,她发现日子过不下去了,因为不管是自己的父母,还是公公婆婆没事就跑来催生。
本来也没什么打算的老公在上一代人的影响下,也动了心思,根本不管他们现在的经济情况。
最要命的是小晴的老公每天应酬喝酒到三更半夜才回家,对孩子不闻不问。她们两个人经常一个月都不能见一面。
每天她起床送孩子上学,他没起床。晚上小晴睡了老公还没有回家。两个人一天到晚互相不打电话,不发微信。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基于自己一直是守寡式育儿,在老公又一次为了要二胎和小晴吵架的时候,她狠了狠心提出了离婚,一个人拿着家里的存款和孩子离开了家。
对小晴来说,生孩子不是为了老公,而是为自己,把孩子养大,教育孩子,做妈妈,这是一种人生的体验。
但是,对于一个已经不够爱的男人,她是怎么也不会和他生个孩子,孩子是爱情的结晶,不是家庭的产物。
女性想要的,不过是自主选择的权利
说到这,肯定有杠精说:“怎么不见老一辈的女性反对,现代的女性就是太矫情,读书读多了不知道作为作为女人的本分了。“
老一辈女性不反抗,乖乖接受父母对自己婚姻的安排,环境和文化对自己子宫的要求,这是一种长期在男权压迫下逐渐被同化的反应。
她们就是所谓“被塑造的女性“,生而为人的主体意识被彻底消解。
但现在,9102年了,部分物化女性的象限依旧存在。一部分男人认为,女人的子宫只是完成男人生育想法的附属品而已。
他们忘记了一个文明社会该有的社会共识:没有人可以越过女性自己,为她的身体做决定。
堕不堕胎,生不生孩子,生几个孩子,都应该由女性自己决定。除了女性自己,没人可以要求她牺牲自己的子宫,来成全别人的主观意愿。
专家观点:
性与亲密关系咨询师李鑫宇说:
在亲密关系中,我们会因爱等因素在做判断时比较迷茫。就生育与否这个问题,是需要让女性自身意识到自己所拥有的权利,从而更好地去与家人进行沟通,并且也有助于女性了解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
从人权角度分析,生育权是人权的一部分,与生俱来,男女双方共同拥有。如果以妻子不愿意生为条件分析的话会存在三种情况:
显然第三种才是最尊重彼此人权的方式,但有悖于我们目前社会主流价值观,因此可能不易达成。
所以在此问题上,需要夫妻双方协商,必有一方做出让步。若协商无果,进一步发展涉及到婚姻存续与否的话,要单独进行分析。
女性到底有没有子宫自由,你对此怎么看?留言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