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同性恋就应该被歧视吗
同性恋,性取向之一,是指对同性产生爱情和性欲的人,这类人被称为同性恋者,大多数科学家、心理学家认为性取向是由先天决定。
美国心理学会发布一篇报告表明:同性恋是无法被“矫正”的。
社会对于同性恋,是有极大的不认同感的,他们认为同性恋是违背道德人伦,自然规律的,甚至觉得同性恋者都是肮脏之人。在中国古代,被发现有同性恋行为的人,会受人指指点点的,被人诟病,因为他们认为同性相爱有背伦理,这样做是给家族蒙羞,行为严重者甚至会被砍头。
之前看过一名同性恋者的自述,“我在13岁发现我并不怎么喜欢女生,甚至我有点讨厌和她们接触。15岁,我知道了我喜欢男人,就是所谓的同性恋,我父母知道后,骂我恶心、脏,送我去“同性矫正”可依然没有用,那时,我开始怀疑自己我是不是真的脏了……”
戳爷曾公开自己的性取的时候,遭到了许多粉丝的不满,其实有很多明星不敢公开自己的性取向,是因为可能会对自己的事业造成影响,但是戳爷说:我不过是想忠于自己罢了。
同性恋者因为与常人不同的性取向,而遭受到排挤,甚至会被送到所谓的“矫正所”,有些被送去的同性恋者,再也没有机会辩解这个世界对他/她的误解。
还有一种也会被误以为是同性恋,就是跨性别者,他们在身体上是男/女,但是他们的认知上却相反,这有点像我们所说的异装癖。他们会在思想的方面与常人不同,可世界有时候总会孤立与它不同的人。
英国,又有一个名称“腐国”,因为在英国有个词叫LGBT,LGBT,就是指女同性恋者、男同性恋者、双性恋者与跨性别者, 而且是合法的,他们坚信他和她,他和他,她和她,都是爱情。
联合国在2016年的时候,就向各国提出了20条关于同性恋的建议,禁止对同性恋者进行矫正行为,让法律承认同性恋等等,许多国家也进行了相关的法律条文修改。
没有人希望自己因为性取向而被嘲笑,被世界所嫌弃甚至厌恶。这些已成定局的东西世界没法改变,自己也没法改变。喜欢同性可能是由先天决定的,我们改变不了它,但我们不用异样的眼光去看待任何的同性恋者,就是代表世界对他们最起码得尊重。
他们的性取向如何,是他们生理和心理上的选择。他们没有做错什么,他们只是和我们有些不同罢了……
近些年一些国家陆续承认了同性恋婚姻的合法性,这是对同性恋者的一种肯定。
其实,“真正的爱,无关性别。”
谁要是敢在网络上公开发言表示反对同性恋,很快就会有一大堆的同性恋者和简单思维的非同性恋圣母婊涌过来喷他——同性恋有什么错?爱有什么错?你凭什么歧视他们?
但实际上,很多在舆论上支持同性恋的人,他们的思维都是“贴标签”式的简单化思维。他们中很多人都无意间犯了一个偷换概念式的错误:
他们把“对同性恋这种性行为的不认同”和“歧视同性恋者”直接划上了等号,把“反对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和“歧视同性恋者”也直接划上了等号。
但其实这三者压根就是截然不同的三件事,怎么能混为一谈呢?
就好像我认为残疾对于人来说不是一件什么好的或正常的事,但这并不能说明我在歧视残疾人啊!再比如,我国法律法规不允许身高155厘米以下的人申请大型客车的驾照,难道这能说明我国在歧视长得矮的人?
1.同性恋是一种正常的性行为吗?
在回答这个问题前,首先我们必须得先理解何谓“正常”。
对同性恋这种性行为持支持态度的人,用得最多的三条理由是:
1、同性恋在自然界中一样存在,所以同性恋是正常的;
2、很多同性恋是基因决定的,是天生的,所以同性恋是正常的;
3、爱是无罪的,爱一个人没有错,所以同性恋是正常(合理)的。
但实际上,这三条最常见的支持同性恋的理由都是站不住脚的。
第一,自然界存在就等同于“正常”了吗?
在自然界中,马和驴还会进行爱爱然后产下骡呢,跨物种进行爱爱的现象在自然界中同样存在,那么请问如果一个人和猴子或者是宠物狗发生性关系,这也是“正常”的性行为吗?恐怕很多人就会开始摇头,觉得这不是“正常”的性行为了。
再举个更简单易懂的例子:养过猫狗的人应该都知道,这些狗爸狗妈和猫父猫母还会和自己的孩子进行交配呢,而这种现象在自然界里也是随处可见的,但我们能由此说,父母和自己的儿女乱伦交配是“正常的性行为”吗?
可见,“自然界也存在这种现象”并不能等同于“这种现象是正常的”。由“自然界里其他动物也存在同性恋现象”并不能推导出“人类同性恋性行为是正常的”这一结论。
第二,基因决定的或天生的,就等同于“正常”了吗?
先不说“同性恋由基因决定”其实仅仅只是一个未被证明的假说猜测而非已被证明的科学事实(这一点希望更多人能自己亲自考究一下),就算它真的是天生由基因决定的,它就能被视为“正常”了吗?
相信稍微学过生物学的人都应该知道,很多天生的疾病也是由基因决定的,例如红绿色盲症、先天愚型、多指(趾)、唇裂、畸形足、先天性聋哑、血友病等等。
那么请问,这些遗传病对于我们人类来说是“正常”的吗?相信我们没有人会觉得一个患有先天畸形的人是“正常的”。
所以,就算同性恋是由基因天生决定的,我们也并不能推导出“同性恋性行为是正常的”这一结论。
第三,爱一个人真的就没有错吗?
父亲如果很爱自己的女儿有错吗?相信很多人肯定会说这没错啊。但假如这位父亲爱女儿爱到想和她发生性关系呢?
2008年,澳大利亚一对父女走上电视公开了两人相恋并生下两个小孩的过程,并表示“我们是作为成年人自愿建立这种关系的,我们现在只想得到一点尊敬和理解”,但警察依然逮捕了他们。
相信那位乱伦的父亲一定会冠冕堂皇地为自己辩解:喜欢一个人有什么错,只是那个人刚好是自己的女儿而已(改自同性恋支持者最喜欢的一句口头禅:喜欢一个人有什么错,只是那个人刚好是自己的同性而已)。
你还觉得这样的爱是“正常”的吗?忽然想起网络上流传甚广的一段表情包文字:表白有什么用,喜欢就哔哔啊,哔哔不到就下药啊,大不了蹲监狱,连为她连牢都不敢坐,还敢说爱她?
如果真有女生被这种人爱上的话,她还能淡定地说爱一个人没有错吗?如果真有人对于爱的心理是这样的,这样的“爱”难道不是变态的吗?
所以,“爱”本来就存在着心理变态式的“爱”,这条理由就更加不能推导出“同性恋性行为是正常的”这一结论了。
我不歧视同性恋,但是作为一个正常的性取向的人,我真的接受不了同性恋的行为
都2021年了,性观念如此开放的年代,没人歧视同性恋呀。我身边就有两对同性恋的朋友,我很尊重她们,毕竟都是正常人,只是性价值取向不同罢了,学会尊重才是第一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