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类危险品有哪些(第四类危险品分为三项)
导语:危司机:什么是第四类危险品?运输时应该注意什么?
第四类危险品的定义:易燃固体, 易自燃物质和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涉及除划分为爆炸品以外在运输条件下易燃或可能引起或导致起火的物质。
一.易燃固体
本项危险品系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质。
1.易燃固体的主要特性是容易被氧化,受热易分解或升华,遇明火常会引起强烈、连续的燃烧。
2.与氧化剂、酸类等接触,反应剧烈而发生燃烧爆炸。
3.对摩擦、撞击、震动也很敏感。
4.许多易燃固体有毒,或燃烧产物有毒或腐蚀性。
对于易燃固体应特别注意粉尘爆炸!
二.自燃物品
本项危险品系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燃烧性是自燃物品的主要特性,自燃物品在化学结构上无规律性,因此自燃物质就有各自不同的自燃特性。
1.黄磷性质活泼,极易氧化,燃点又特别低,一经暴露在空气中很快引起自燃。但黄磷不和水发生化学反应,所以通常放置在水中保存。另外黄磷本身极毒,其燃烧的产物五氧化二磷也为有毒物质,遇水还能生成剧毒的偏磷酸。所以遇有磷燃烧时,在扑救的过程中应注意防止中毒。
2.二乙基锌、三乙基铝等有机金属化合物,不但在空气中能自燃,遇水还会强烈分解,产生易燃的氢气,引起燃烧爆炸。因此,储存和运输必须用充有惰性气体或特定的容器包装,失火时亦不可用水扑救。据自燃物品的不同特性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遇湿易燃物品
本项危险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些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
1.遇湿易燃物质除遇水反应外,遇到酸或氧化剂也能发生反应,而且比遇到水发生的反应更为强烈,危险性也更大。因此,储存、运输和使用时,注意防水、防潮,严禁火种接近,与其它性质相抵触的物质隔离存放。
2.遇湿易燃物质起火时,严禁用水、酸碱泡沫、化学泡沫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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