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叔岩代表作品(余叔岩徒弟)
导语:梅花馆主:余叔岩灌片详记
关于余叔岩灌片事,前曾略有所述(详另篇)。兹就所亿,复将历届收灌情形,笔而出之;亦梨园小掌故也。
叔岩第一次为法商百代公司所邀请,经过情形不甚了了。第二次系在民国十三年秋季,为德、华合办之高亭公司所邀请,愚与徐子小麟则主其事。是时愚与叔岩缘仅一面,交浅不能言深。灌片之事,则托李景武先生(李直绳军门之长公子,现任国府委员)代为接洽。经李君一言之介,叔岩即满口应允,并以六千五百元蓄灌六片定议。后更由谭小培盟兄之从中奔走,竟得于八月二十四日在东堂子胡同天利洋行灌音室完成大事。
余叔岩便装照片
其剧目半系愚与小麟所点定,半则由叔岩自选,计《珠帘寨》一片、《空城计》一片、《搜孤救孤》一片、《战太平》《状元谱》合一片、《乌盆记》《八大锤》合一片、《鱼肠剑》《李陵碑》合一片。
尔时叔岩嗓音奇劣,且患咳甚剧。灌音之前,愚与小麟先向工程师要求,请其于收灌时将叔岩之音,尽量加以放大。叔岩至灌音室系在下午四时左右,到后稍事休息,即开始收灌。除《珠帘寨》一片重灌三次之多外,余均非常顺利,一次就成。《珠帘寨》第一次与第二次所灌者并无毛病,但叔岩本人对于第一个“哗啦啦”不甚惬意,坚请重灌,谓灌片不比在台上唱戏,绝对不能马虎。观乎此,可知叔岩用心之一斑矣。
及唱片行世,成绩之佳,竟超过一般人理想之上,因之神经过敏者,咸谓叔岩无此好嗓,唱片必系他人代庖无疑,恶意中伤,和者甚众。经愚在报上一再声辩,其谣始息。然而叔岩从此乃成功矣(彼时海上顾曲界对于叔岩毁誉参半,毁之者竟诬之日“伪谭”,冯小隐君毁之尤力)。
余叔岩吊嗓照片
第三次即长城收灌之四张:《捉放宿店》一张,《摘缨会》—张,《失街亭》《打严嵩》一张,《乌龙院》《打渔杀家》一张。灌唱时期,在民国二十一年二月二十五日子夜四时。不谈代价,由长城酌酬一万二千元。销数以《捉放宿店》一片为最多。愚与李徵五先生主其事。关于长城灌片,已详前次拙著另篇,恕不复赘。
民国二十七年,又为国乐灌二片,一为《沙桥饯别》,一为《伐东吴》《打侄上坟》,成绩亦相当可观,但灌时已病魔缠身,嗓音亦不如高亭所灌之满宫满调、清亮充沛矣。
尚有一事,须补记者,即民十七年蓓开与高亭谋灌余片已有成议,而结果俱归打消:此为愚一生最最对不起人之事,亦愚认为生平最最不幸之遗憾也。
蓓开系德商,与高亭有连枝之谊,但主其事者,各为其主效忠。因之于进行灌片之策划,辄多争竞之磨擦。时愚为蓓开所聘用,在田买办领导鼓励之下,当然为蓓开拼命效力无疑。抵达古都后,即从事接洽工作。叔岩灌音,实为此行之主要事件。愚与叔岩虽已共过一事,但交情不厚,未敢贸然进行,经再三筹划,乃挽陈德霖老先生,从中代为关说。陈老为叔岩之丈人峰,说话较有力量,数经接洽,居然已得叔岩之允诺,惟叔岩为人仔细,临时提出一极正当之条件,即在未灌音以前,双方须订立一合约,订约时由蓓开将款付入银行,言明此款系付余氏灌音之代价。灌片完毕后,得蓓开之知照,此款即由余氏签盖支取。
余叔岩之《珠帘寨》
愚与田买办对于此项条件,认为非常满意,即请余氏代拟合约草稿,约定翌日在陈老宅中签订。翌日下午三时,愚先携款至陈老宅中等侯。稍顷,余之代表李佩卿君携余氏手拟之草稿欣然而至。
草稿内容:(一)灌片六张;(二)灌片酬金一万三千元(按实付为一万二千元,所以多写一千元者,盖为使高亭多付一千元也。同时高亭亦正与叔岩接洽,叔岩多索—千元);(三)此款先付入交通银行,存入余氏户下,俟灌片完竣,得蓓开之知照,此款即归余氏所有;(四)证人陈德霖、李佩卿。
愚阅稿竟,将款子交与陈老暂收,俟田买办来,即举行订约。正在兴高彩烈之际,而田买办已施施自外至,神色大异往日,拉愚至壁角,口嗫嗫不能成语。再三问之,则谓上海有急电至。电中主要点,申明余片每片不得超过二千元。现余氏之酬虽未超过二千元,但益以陈老之酬,固已超过二千之数矣。愚曰:“然则将奚若?”田曰:“灌余之事,只好作罢。”愚曰:“陈老为此事,巳奔波数日。余氏之提出条件,亦正为预防上海之无信用。今竟若此,试问何以对余氏?更何以对陈老?”
田买办至此,竟声色俱厉、不顾一切地说:“事权属我,君可不必过问,至于陈老处本人自有解铃之法。”时愚已气得目瞪口呆,无法再向陈老解释。陈老见愚神色骤变,亟至余处安慰日:“有话可以商量,究竟有什么变故没有?”时田买办在旁,急向陈老下跪,谓:“此事咎在于我,与郑君无关,一切请陈老帮忙。余氏之事,只得作为罢论。”
陈老闻言,为之气沮无语者移时,久之久之,始说了一句“翁婿无见面之机矣!”时李君早已看出此中文章,又气又恨,转身即走。愚向陈老道歉道谢以后,亦疾趋而出。行至陕西巷,田买办已追踪而至,谓:“子褒兄做事,何必如此认真?此等事成亦好,不成亦好,至于陈老处,总有解决方法,由我私人送他些礼物亦就是了。”且言且行,过恩承居酒家。田买办邀愚入内进晚餐,愚勉从之。然腹内气胀未散,宁能下咽?经其再三慰劝,始各进酒食少许而归。
及至寓所,田买办忽喟然兴叹,谓:“我上高亭之当矣。”愚告知曰:“这不是上当,是汝自捣其乱也。上海来电,明言每片不得超过二千元。试问此次余氏酬金,是一万三,抑系一万二?即使超过每片二千元之数,为执事者,赔些添些,亦属份内事,况事至紧要关头欲罢不能之时乎?高亭当局以不得每片超过二千元为约,是高亭之计也。盖高亭已有余氏六片,此次分道北来,与蓓开早成势不两立之局。高亭再度收余而蓓开不成,此为上策。彼此俱告失望,则高亭有余而蓓开无余,此为中策。倘蓓开收余而高亭不得,此为下策。自蓓开异军崛起,来势汹涌,不可响迩。在沪既先收梅,后又收程,同时又收高亭未有之王二(凤卿)。高亭当局早已视蓓开为骄子,故北来以后,对于余氏之片,势必竭其智谋,冀得独着先鞭。万一所谋不遂,势必至退而为破坏之图。今双方停止灌余,是蓓开中其计矣。上当云乎哉?直不智之甚也。”田买办闻言,语为之塞,惟徒呼负负而已。
当陈老与叔岩谈话之初,叔岩开口第一语,即问来人果诚意否?陈老答以“郑君诚实君子,向不虚伪,况前次高亭灌音,亦曾与汝共过一事。此次之事,有某在内,更无问题。”叔岩曰:“既如此,不妨谈谈。”不料结果竞如此恶劣,弄得来人无信,保人无颜,愚真无面目再见陈、余二人之面矣。
迨后至民二十一年,为长城灌音,再见叔岩时,愚尚有愧色。叔岩笑谓愚曰:“蓓开之事,咎不在君。敝岳早巳为我言之。往事已矣,幸毋介怀。若与君有隙,今日之事,可以不必再谈,即谈亦无多大意味也。”愚闻叔岩之言,诚惶诚恐,几无容身之地。从此于余,益深感佩。谁谓叔岩是半刁子一类人物哉?
本文摘自《半月戏剧》 第4卷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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