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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处理恋爱与性的关系,需要性同意吗

“我一个很要好的朋友,被她男朋友性侵了。

没错,是男朋友。

她不想要,但力气拗不过他,拒绝好像变成了欲拒还迎的勾引。

她带着恐慌和耻辱,还有满身青紫去了警察局,一个人做了笔录,录指纹,采样,焦灼的等待伤害她的人受到惩罚。

然而,男方以“正当男女朋友亲密接触“为由,附带的争吵录音,逃脱了,侵犯罪名不成立。”

真的不明白,为什么只要冠上“男朋友”的名号,强行发生性关系就不算侵犯,凭什么?

所以“女朋友”,是不是就剥夺了女性说不的权利?

如何正确处理恋爱与性的关系,需要性同意吗?

如何正确处理恋爱与性的关系

不得不说,这是目前法律上的漏洞之一。

网上有很多关于男友哔哔女友的段子:

我就蹭蹭不进去,结果进去了,这属于欺骗+强迫。

女生“说不要,就是要“,半推半就进去了。

女生喜欢被男用强,所以强上了。

事实上,熟人哔哔的比例是最多的。

数据显示,84%-90%的哔哔发生在认识的人之间,包括:丈夫/男友、父母、亲戚、朋友、同学、老师、老板、同事等等。

71%的哔哔是有预谋的,60%的哔哔犯是已婚或有固定性伴侣……

早些年间,在台湾也有做过相关统计,哔哔案中,男女朋友间的哔哔案是最多的。

“2019年,美国医学协会会刊《JAMA》发表过一篇论文,在美国有6.5%的女性“第一次“是被强迫的。

按照这个比例放到全美来看,至少有3351733名女性曾经有过被强迫的性行为。

74.7%的女性初次被强迫的性行为年龄小于18岁。其中50%是来自于男朋友的强迫。通常伴随被注射药物,身体威胁,或身体伤害。”

在我国,《刑法》的哔哔罪是指,违背女性的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法律上认定丈夫、男朋友等亲密伴侣等对你构成哔哔罪非常难。

只有涉及暴力,胁迫手段,构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还原了犯罪发生的事实,才能被认定为哔哔罪。

在中国,法律基本不承认婚内哔哔,只有离婚期间,才能被判构成哔哔罪。

如何正确处理恋爱与性的关系

主要是考虑到,如果承认“婚内哔哔”是哔哔,那妻子就能进行特殊正当防卫,以“婚内哔哔”为理由杀死丈夫,这样就很容易产生妻子谋害丈夫的情况。

法律难以两全,但这样一来,弱势一方的性自主权就完全得不到保障了。

而家庭内的性暴力才是最可怕的,我们见过太多因性拒绝权缺失带来的悲剧。


爱情伴着性,但有性的不一定是爱情,他们之间不存在如何处理关系的问题,只存在如何选择的问题,具体如何选择,那是你个人的问题,如果我选择的话,只选择爱情,而不选择单纯的性。因为单纯的性行为只是一种生理的本能,仅有性本能的是畜牲,不是人,人是具有思想感情的高级生命,作为一个人,没必要把自己降低到畜牲的水平,把自己当做畜牲的话,是人性的堕落,是生命级别的退化,作为智慧生命的人,没必要这么作践自己。

爱情幸福七原则:

一、尊重性原则。爱恋的双方要互相尊重对方的人格尊严和意志,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对方身上。

二、信任性原则。爱恋的双方要互相信任,不得无端猜疑。

三、忠诚性原则。爱恋的双方要互相忠诚,对爱人负责,对孩子负责,对家庭负责,不得喜新厌旧,破坏家庭和睦。

四、包容性原则。爱恋的双方要互相接纳、包容对方的缺点和不足。不能住住对方的缺点和不足不放。

五、互爱性原则。选择爱(不是喜欢)你的,爱你选择的。

六、交流性原则。爱恋的双方应及时交流彼此的想法,沟通思想感情,不要疏远了对方。

七、协商性原则。爱恋的双方遇到什么事情和问题应协商解决,不能独断专行。


我男,跟对象高一到现在大一,期间每次出去玩都开房,但都没有要她,她也没有明确的说不给我,只是看她疼的样子我真的不忍心,每次快忍不住的时候我都狠狠地掐自己一下甚至打自己一巴掌让自己清醒清醒,我想说的是,在你没有能力或者不确定有能力给她未来的时候,请留住她最后的清白,如果你真的很爱她的(下半身思考的动物除外)。

我也知道当欲望来临的时候有多难熬,每个人都不是圣人,男女一样,实在忍不住了就他妈去打一发。每个人都要懂得自爱,特别是女生,别轻易的把自己的身体交给一个自己都不确定能不能有未来的人,尽管你真的很爱他,男的都没那么高尚。


爱情的第一个成分是“亲密”(intimacy)    它包括热情、理解、交流、支持及分享等特点;第二个成分是“激情”(passion)                  以身体的欲望激起为特征,形式常常是对性的渴望,但是从伴侣处得到满足的任何强烈的情感需要都属于这一类别;第三个成分是“承诺”(commitment)        

包括将自己投身于一份感情的决定及维持感情的努力。即—爱情是爱爱(生理激情)、情爱(心理承诺)和关爱(伦理亲密)的有机统一。男女之间仅有亲密的关爱是友情,仅有爱爱则是色情。你可能听闻过柏拉图式爱情,但是很抱歉的是,许多哲学家都没有恋爱过也没有娶妻生子,诸如黑格尔、康德、尼采、以及柏拉图等等。而柏拉图的老师苏格拉底说过:“青春美貌的这种动物比毒蜘蛛还可怕得多!好的婚姻仅给你带来幸福,不好的婚姻则可使你成为一位哲学家。”  

请注意我说的是爱情,而并非谈恋爱在爱情中,性是一件无法避免也不可或缺的事情,两个真爱的人会自然而然的发生关系。所以就产生了一个疑问你所谓的谈恋爱是否为爱情?还是两个都不甘寂寞的灵魂为了一时有人陪伴所以选择了在一起?或许有人会说,我是在等结婚,婚前不想………    

对不起,你所谓的恋爱不是爱情,只是为了缓解寂寞选择在一起,甚至柏拉图式的也不是,因为你和对方根本达不到灵魂层次的统一。别杠这是事实。上文说了,性是感情到达一定地步自然而然发生的,是在他做了某件事或者说了某句话,你感觉到自身有种强烈的渴望,从内到外彻底占有对方,这才是正解,甚至男生动用手段引起你的欲望都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