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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层文化理论(底层文化的传承主要靠什么)

导语:“底层文化资本”中的内在矛盾

“底层文化资本”涉及底层情境中有助于“寒门贵子”学业成功的各种文化品性,这些文化品性或多或少地带有底层特征。但是“底层文化资本”的两个提出路径却分别在普遍性的前提和方式中,把这种特殊性的文化品性归到“文化资本”名下,由此所造成的含混与疑难就构成了“底层文化资本”的内在矛盾。

1.“底层文化资本”的内涵

纵观学界目前的讨论,“底层文化资本”这一概念所包含的内容大体上可以归结为三个方面:对学校教育的积极态度、对学校教育的意义体验和适应学校教育的性情倾向。

底层情境对于学校教育的积极态度具体表现为:“与命运相抗的先赋性动力”;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期望中对于“好好读书”“考上好大学”的强调;重视读书和升学的家庭氛围、家规、家教、家风、家传等。底层家庭及其子弟对学校教育的意义体验具体表现为:把学习体会为一种道德事务的“道德化思维”;“知识改变命运”;“出人头地”等。

这两方面因素体现的是底层家庭及其子弟对于学校教育的主观能动性,是“上学”所意味的意义在他们意识中的反映。底层情境中与学校教育相适应的性情倾向具体包括:“学校化的心性品质”;肯吃苦、肯多学几遍的个人努力;“个人独立、自律、坚韧、担当、勤俭和成熟品格”等。这些东西体现的则是底层子弟对于学校教育的客观适应性,是“上学”所意味的意义在他们性情倾向中的反映。

研究者在一个特定的制度情境与互动结构中观察到了底层子弟对于学校教育的主观能动性和客观适应性,并把它们操作化为若干文化品性。这些文化品性对于底层子弟的教育获得的积极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把它们理论化为“底层文化资本”的根据何在呢?

2.“底层文化资本”的两种提出路径

目前学界对“底层文化资本”的阐释实质上是对于布尔迪厄文化资本概念的两种不同理解路径:一是向布尔迪厄文化资本概念的回归,以余秀兰等人为代表;二是对布尔迪厄文化资本概念的拓展,以程猛等人为代表。

向布尔迪厄文化资本概念的回归,指的是“文化资本并无明显的阶层区隔性与排他性,学校教育虽偏好某些文化资本,但更看重的是这些文化资本带来的成绩,而不是与阶层相关的文化”。之所以说这是一种回归,是因为这样来理解的文化资本概念符合布尔迪厄的本意:“文化资本的独特之处,我也已经分析过了,这个观念有很大的普遍性……”。对于普遍性的强调“使这个概念摆脱了批评者在它的早期使用中注意到的高级文化的含义”。

在同社会中上阶层的“高雅文化”脱钩以后,文化资本又是如何来发挥作用?余秀兰等人指出,即使是高雅文化资本,也可能是由于提高了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成绩从而有助于教育获得,即背后起作用的可能还是人力资本机制。

也就是说,只要是有助于提高学习能力和学习成绩的文化实践,无论来自于哪个阶层,都能够在当前的学校教育中发挥文化资本的作用。如此一来,底层情境中“积极向上的内驱力、独立自主的意识”作为一种“惯习”,就可以归结为具有寒门特征的具体化的文化资本。

另一方面,程猛等人在理论上质疑布尔迪厄文化资本概念的“均质化”,且出于对“文化再生产”理论的决定论色彩和悲观主义论调,以及“弥补说”所意味的底层阶级的“文化缺陷论”的不满,而提出“每一种文化背景的人都有不可剥夺的自由意志、与生俱来的骄傲以及确证自我价值的渴望,也都可能创生出取得高学业成就的独特筹码”。

底层情境的这种“独特筹码”表现为“先赋性动力”“道德化思维”和“学校化的心性品质”,它们是在意志驱使下生产的一套独特的性情系统,而惯习作为“性情系统”与“身体形态的文化资本”之间的界限非常模糊,如此一来,它们也铸就了一种独特的、身体形态的文化资本。也就是说,在特定的制度情境与互动结构中,即使是底层的文化实践,本身也内蕴能够起到文化资本作用的某种特质或内在价值。

3.“底层文化资本”中的含混与疑难

若仔细考察“底层文化资本”的上述两种提出路径,就会发现其中包含着诸多含混与疑难。首先,鉴于上述两种提出路径的根本不同,“底层文化资本”这一概念本身就是含混的。

如上文分析,余秀兰等人根据文化资本不具有阶层区隔性与排他性,提出的是“具有寒门特征的文化资本”;而程猛等人根据文化资本的“非同质性”,提出的则是“底层所特有的文化资本”。

前者是在普遍性的意义上提出的,而后者则是在特殊性的意义上提出的,不能混为一谈。其次,在第一种提出路径中,余秀兰等人之所以提出“带有寒门特征的文化资本”,是因为底层子弟对于学校教育的主观能动性和客观适应性的确带有底层文化实践的特征。但是把这些带有底层特征的文化品性归到“文化资本”名下的根据却是“文化资本不具有阶层区隔性与排他性”。

带有底层特征的东西又如何能不具有阶层区隔性与排他性?这里面自相矛盾的是,在普遍性的意义上理解布尔迪厄的文化资本概念,却在特殊性的意义上使用它。

再次,在第二种提出路径中,程猛等人一方面指认在布尔迪厄那里与“惯习”相连的是一种“均质化”的“文化资本”,另一方面又以“惯习”为桥梁把底层情境所特有的文化品性归结为“底层所特有的文化资本”。这里面自相矛盾的是,在普遍性的意义上理解布尔迪厄的惯习概念,却在特殊性的意义上使用它。

此外,既然“底层文化资本”是由底层情境本身所创生的,那么就会产生如下推论:

一方面,那些没有通过教育来实现阶层流动的底层子弟之所以失败,是因为他们没有激发起这种文化资本;

另一方面,对这种文化资本的肯定就是对使得“底层”成为“底层”的社会不公平的肯定,并且为了更好地激发它,应该让社会变得更加不公平。“底层文化资本”中的内在矛盾归结到一点就是“文化资本”与“底层”纠缠不清。

两种提出路径都把底层子弟对于学校教育的主观能动性和客观适应性不加批判地归结为“惯习”,进而根据惯习与具体化的文化资本之间的关联来把它们归结为“文化资本”,又根据它们的确带有底层烙印而将之归结为“底层文化资本”。

但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澄清:一方面,“底层文化资本”的内涵中到底哪些可以作为“惯习”归到文化资本名下,而哪些不能;另一方面,归到文化资本当中的“惯习”究竟是普遍意义上的,应该称之为“底层的文化资本”,还是特殊意义上的,应该称之为“带有底层特征的文化资本”或“底层所特有的文化资本”。

只有回答了这些问题,“底层文化资本”中的含混、疑难以及合法性才能得到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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