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的期末计量原则(存货的期末计量是什么意思)
导语:中级会计实务笔记之存货的期末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算。
资产负债表日,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算。
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算,同时,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存货的估计售价-至完工时估计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相关税费
存货成本是指期末存货的实际成本。
假设存货成本为100万,可变现净值80万,存货按可变现净值80万来计量,但是在账面上存货实际记录了100万,这时候需要将100万和80万之间的差额20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记录当期损益。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 20
贷:存货跌价准备 20
其中,资产减值损失就是当期损益,既影响利润表(资产减值损失,利润表减项),也影响资产负债表(“存货跌价准备”是资产负债表“存货”备抵科目)。
商品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用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算;
非商品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用产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企业预计的销售存货现金流量,扣除抵减项目后,才能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可变现净值时确认存货跌价准备的重于依据之一。
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存货减值迹象的判断):
1.该存货的市场价格持续下跌,并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希望
2.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
3.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
4.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5.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发生减值的情形。
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零的情形:
1.已霉烂变质的存货
2.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3.生产中不再需要,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4.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企业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1.产成品,商品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没有销售合同约定的,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为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成品或商品的一般销售价格(即市场销售价格)-估计的销售费用-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2.用于出售的材料,其可变现净值=材料的市场销售价格-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3.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如原材料,在产品,委托加工材料等,由于持有该材料的目的是用于生产成品,而不是出售,该材料存货的价值将体现在用于生产的产品上。
在确定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需要以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跟该产品的成本进行比较。
若是该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成本,按照该材料的成本计量。
若是该材料的价格下降,表明以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该材料应当按可变现净值计算。
其可变现净值=产成品的估计售价-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4.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为不是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如果企业持有的同一项存货数量多于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订购的数量,应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金额。超出合同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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