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又大又长我忘不了了,你们做过最大的是多大
前男友又大又长即使忘不了也已经成为了前任,不过,如果真的让不了也可以在双方愿意的情况下,在来一场分手炮。不过,姑娘,你可要想清楚,分手炮并不能改变分手的事实,只不过能填补一下身体的空虚而已。
对于丁丁的大小,不光男人喜欢暗自比较,就连女人现在都开始对前任和现任的丁丁进行了内卷。但其实你可能不知道,丁丁也是分类型的。
有可能疲软状态大家差别不大,可“雄起”后人类的参差就体现出来了,有的粗长如铁棒,有的却依旧“原地踏步”,没啥变化。
经过严谨地“探索”,终于找到了答案,原来决定丁丁渤起后尺寸的,关键在于是「血丁」还是「肉丁」。
「血丁」和「肉丁」哪种好?
不得不说人体真的很奇妙。
有些丁丁在疲软状态下,就好比一个还没充气的干瘪气球。一旦激活便会立即充满血槽,雄起后的尺寸比原版起码涨两倍。此品种的丁丁被称为「血丁」。
而有些丁丁原本就是肌肉大佬,爆发后也相差无几,这种丁丁就叫作「肉丁」。
一个简单的办法可以判断你是血丁还是肉丁。雄起前后分别测量一下长度,如果渤起长度是疲软时的2倍(及以上),你就是血丁丁;2倍以下就是肉丁丁~
一般来说,肉丁丁的渤起时长度是原版1.5倍左右,血丁丁充血后能达到两至三倍大小。据统计,亚洲人种超半数是血丁丁,约三成是肉丁丁。
血丁丁和肉丁丁的这种区别主要是人种和气候的关系,比如气候偏寒冷的地方血丁丁的比例就大一些,身体为保护组织的自然反应。
相反非洲肉丁丁的比例就很高,因为不需要保暖嘛。
要问哪种类型好,其实它们各有千秋。
肉丁丁,疲软时尺寸傲人,无论是在厕所还是澡堂,都能让无数哥们羡慕不已,就是渤起时充血程度低,尺寸和疲软状态差不太多,硬度适中略带弹性,好处是用起来比较持久。
而血丁丁,平时貌不惊人,关键时刻还是能冲的,硬度更接近灌满水的气球,非常坚挺。(据说缺点是泄得快,咱也不敢说,咱也不敢问~)
血丁和肉丁主要是由渤起系数决定,而每个人的海.绵体充血程度都不同,就让你的丁丁成为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丁丁。
那实战中,哪种丁丁比较让人满意?
其实有经验的老司机都会选择更持久的那个,毕竟在技巧的加持下长度够用就行,而秒射的男人,空有18cm也枉然~
有句话说得好:“身高不够,颜值来凑”,那时间不够,拿什么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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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小伙伴亲身体验,狂呼吊炸天,女友大战了四五十分钟。所以前男友又大又长什么的不管关键,只要拥有持久力,小丁丁也能与你一起共赴巫山。
你应该接受一个现实就是那个又大又长的前男友已经跟你分手的,如果当时仅仅是因为他又大又长才在一起的那么你就不会轻易分手了,而在他拥有了一定的满足你的性能力之后,你们在相处的过程中产生了其他的矛盾分手,显然这些冒顿也不能被又大又长的优势所掩盖,那又何必念念不忘呢?
另外对于丁丁大的生物,可能还有一个结论就是丁丁越大,灭绝的越快。听到这个结论,是不是又有点怜悯前男人呢?
之前,生物学家们主要研究了一种叫介形虫(ostracod)的甲壳动物。
介形虫是一种属于介形纲的微型动物,本来,这个物种大约有6.5万个品种。
但因为丁丁太大,现在仅剩下1.3万种还活着,其他的5.2万种,全都变成了化石,住进了博物馆。
那么问题来了,一个微型动物,丁丁能有多大?
这么说吧,雄性介形虫的丁丁,完全勃起后可达自身身长的6倍还多。
而且,雄性介形虫的身体,三分之一都是丁丁。
够不够厉害?真的太厉害了。
研究小组说,这种夸张的丁丁结构是激烈的杏选择的结果。在杏选择中,生物会慢慢演化出在择偶中占有优势的特性。这种竞争往往导致比例过分的身体部位。
如大象的鼻子,孔雀的尾巴,鹿的角,介形虫的丁丁。
也导致了五颜六色的羽毛与华丽的求偶方式。
另外,生殖竞争的下半场,就更加惨烈了。
研究小组的结论显示,雄性比雌性体型大得多的物种,往往丁丁也更大,灭绝的也最快。
但狡猾的研究小组没有具体说是哪种动物,暴风哥认为,除了介形虫,他们讲的应该是恐龙。。。
不难想象,恐龙的丁丁一定不会太小。。
为什么会导致这种情况呢?科学家目前没有统一的见解。
因为它们太大了,太张扬了,所以别的雄性实在看不过去,引起了仇杀?动物世界应该不讲这一套。
最多的猜测是,因为制造硕大的杏器官和jing子要耗费大量的能量。那些能量本应该用来适应环境。
在短期来看,这对个体是有利的,因为他会有更多的宝宝。但从长远来看,这可能是一个问题。如果你一直在生殖上投入,你就没有在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上投入‘,研究小组说。
就好像一个男人,如果总想着 “那事儿”,可能身体就亏损了,然后就不好找工作了。。
重要的是,科学是一项项研究地进行下去的,没有单一的定律。
最可能的现实是,因物种和环境的不同,杏选择可能会保护物种免于灭绝,也可能会增加灭绝的风险。这是研究小组的结论。
我认为,对于现代男人来说,起码有一点是明确的,大丁丁不一定是好事,小丁丁也不一定是坏事。
重要的是你们在一次更和谐,更快乐。
我的前任也是有一根挺大的金箍棒,差不多20多厘米。平时金箍棒都被严严实实地包着,一点都看不出来,但是一变大神威尽显。我第一次看到他软掉的金箍棒时我心里默默打了个负分。但是金箍棒变大之后,我惊到要托住下巴。那时候我嘴巴里蹦出的第一句话是:“卧槽,你是要打穿我的水帘洞啊!
不过事实证明太大开始的时候不是很爽,但是之后是真的忘不了。
前男友又大又长忘不了就去找他复合吧,不过也不能仅仅因为生殖器拿自己一辈子的性福做赌注,虽然又大又长确实很诱人。但是性福的婚姻不是每一天就在啪啪的。
对于又大又长我真的有独到的感受,也很能理解你的忘不了。
当初认识我老公的时候我还是一个芳龄20的黄花大闺女。几个星期之后我们终于上了本垒,在那之前我就只翻过一个男人的牌。
他开启人型马达模式的同时我都要颤飞了,但我还要尽量摆出一副见过世面的样子——不过真的太tm大了,就没见过这样的。
那是我生命中最痛苦的几个夜晚之一,但8年之后的今天,我有些欲罢不能了。
对于又大又长的前男友有什么好留恋呢?可能下一次更大技巧更好,在者说了我一直get不到大的爽点在哪里,比起更大更长,我觉得时间和技巧的完美结合更重要好。
我好像天生就是一个大丁吸引体质。只要是和我约的小哥哥,他们基本都是大丁。我也许不该抱怨,但是很长时间里我真不明白为什么我就领会不到嘿嘿嘿的奥义呢——每次小哥哥一完事一脸舒爽,而我只是觉得像是被火车碾过一样,完全get不到快感。
又大又长确实会让人记忆犹新吧。我曾经跟一个仅有一面之缘的小哥互生好感,当时借着酒劲微醺,昏暗的灯光就看到他的小家伙确实不小,然后我就催眠自己可以征服这个大家伙。
结果在我们酣畅淋漓战斗一番之后他开了灯,结果发现整个房间就像命案现场一样,床上和地板上全是血。我顿时就慌了,30秒光速穿上衣服,鞋子都没穿就逃离他的家。不过至少战斗过程还是享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