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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岗教师培训多少天(特岗教师岗前培训多少学时)

导语:60天特岗教师进阶计划第25天——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

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基本特点)

教学过程是教师引导下的学生的特殊认识过程。教学过程中教师必须处理好: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的关系、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主体作用的关系、知识与能力的关系、知识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的关系、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的关系。

(一)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相结合(间接性规律)

1.以间接经验为主是教学活动的主要特点。学习间接经验是学生认识客观世界的基本途径。

2.学生学习间接经验要以直接经验为基础。学习间接经验也是由学生特殊的认识任务决定的。

3.贯彻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相统一的规律,要防止两种倾向

(1)过分强调书本知识的传授和学习,忽视引导学生通过该实践活动、亲身参与、独立探索去积累经验、获取知识的倾向;(2)只强调学生通过自己探索去发现、积累知识,忽视书本知识的学习和教师的系统讲授。应该将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有机结合起来。

遵循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相结合的规律,要求教师在教学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1)加强基本理论知识的教学。(2)增强教学的实践性,培养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3)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

(二)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主体作用相统一(双边性规律)

在教学中,教师的教依赖于学生的学,学生的学离不开教师的教,教与学是辩证统一的。

1.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

教师是教学活动的领导者、组织者,是学生学习的指导者和学习质量的检查者,他能够引导学生沿着社会所期望的方向发展,使学生成为社会所需要的人才。教师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教师决定着学生学习的方向、内容、进程、结果和质量,并起着引导、规范、评价和纠正的作用;(2)对学生学习方式以及学习的态度发挥作用;(3)影响学生的个性以及人生观、世界观的形成。

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是有条件的:一方面,教师主导作用的实现有赖于教师自身的条件,即具备应有的知识和能力素质、品德及人格;另一方面,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还必须具备各种客观条件,如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是否得到应有的肯定,教师工作的条件是否得到基本的保证。

2.充分发挥学生主体参与教学的能动性

教学中,学生是学习的主人,具有主观能动性,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学生对外部信息具有选择的能动性、自觉性;(2)学生对外部信息进行内部加工时体现出独立性、创造性。

需要指出的是,尊重儿童并非放任儿童,听任课堂自发地发展,放弃教师的职责与主导作用,而是提高了对教师教的要求,加重了教师的责任和工作量。

3.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主体作用之间的辩证关系

(1)教师和学生的作用是不可分割的。(2)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是相互促进的。

4.贯彻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主体作用相统一的规律,防止两种倾向

要建立合作、友爱、民主平等的师生交往关系

在教学过程中,不能只重视教师的作用,忽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又不能只强调学生的作用,使学生陷入盲目探索状态,学不到系统的知识,要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

历史上,以赫尔巴特为代表主张的在教学中的“教师中心”和以杜威为代表主张的在教学中的“学生中心”。这两种倾向或者忽视学生主体作用或者忽视教师主导作用,都是片面的。

(三)掌握知识和发展智力相统一(发展性规律)

1.掌握知识是发展智力的基础。

2.智力发展是掌握知识的重要条件。

3.掌握知识与发展智力相互转化的内在机制。

4.贯彻掌握知识和发展智力相统一的规律,要防止两种倾向

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我们既不能像形式教育论者那样,只强调训练学生的思维形式,忽视知识的传授,也不能像实质教育论者那样,只向学生传授对实际生活有用的知识,忽视对学生认识能力的训练。在教学过程中,只有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提高教学质量。

形式教育论与实质教育论

形式教育论起源于古希腊,纵贯整个中世纪,形成于17世纪,盛行于18—19世纪。其代表人物是英国的洛克和瑞士的裴斯泰洛齐。形式教育论认为教学的主要任务在于通过开设希腊文、拉丁文、逻辑、文法和数学等学科发展学生的智力,至于学科内容的实用意义则是无关紧要的。

实质教育论起源于古希腊和古罗马,形成于17世纪,兴盛于19世纪,20世纪初衰落。其代表人物是德国的赫尔巴特和英国的斯宾塞。实质教育论认为教学的主要任务在于传授给学生有用的知识,至于学生的智力则无需进行特别的培养和训练。

(四)传授知识与思想品德教育相统一(教育性规律)

在教学过程中,学生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提高思想品德修养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具体体现在以下三点:

1.知识是思想品德形成的基础。

学生思想品德的提高有赖于其对科学文化知识的掌握。赫尔巴特说的“我想不到任何无教育的教学”,教学永远具有教育性。

2.学生思想品德的提高为学生积极的学习知识提供动力。

3.传授知识和思想品德教育有机结合。

教学过程的结构

教学过程的结构指教学过程的基本阶段。教学过程大致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一)激发学习动机

学习动机是推动学生学习的一种内部动机,它往往与学习兴趣、求知欲和责任感联系在一起。教师要使学生明确学习目的,激发学生学习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二)领会知识

领会知识是教学过程的中心环节。领会知识包括使学生感知和理解教材。感知教材主要是使学生获得关于所学内容的一个整体的表象,是所有教学活动的必经阶段。理解的目的在于形成概念、原理,真正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三)巩固知识

巩固所学的知识是教学过程的一个必要环节。巩固知识的意义在于避免或减少对先前所学知识的遗忘,并且为顺利地学习新知识、新材料奠定基础。

(四)运用知识

在教学中,运用知识、形成技能技巧主要是通过教学实践来实现的,如完成各种书面或口头作业、实验等。此外,运用知识不只局限于技能和技巧的掌握,它还包括“知识迁移”的能力和创造能力的发挥等。

(五)检查知识

检查知识是指教师通过作业、提问、测验等方式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考查的过程。检查知识的目的在于使教师及时获得关于教学效果的反馈信息,以调整教学进程与要求,并帮助学生了解自己掌握知识技能的情况,以便及时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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