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费尔巴哈提纲对马哲学发展的意义(论述《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现实意义)
导语:如何理解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今天下午读《提纲》,按我的理解写了一下大致的结构。《提纲》并不是独立的片段式的十一个条目,而是有着严密逻辑的实践的新唯物主义理论推演,其中的核心是,“不使哲学成为现实,就不能消灭哲学”——理论层面;“不消灭哲学,就不能使哲学成为现实”——现实层面。可以说,我认同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到《提纲》的这一条延续性的线索,我认为起码在《导言》到《提纲》的这段时间,马克思一直在围绕这条线索思索新唯物主义的建构问题(我不同意所谓的断裂说,也不认为马克思在一会跟随黑格尔一会跟随费尔巴哈,而是一直围绕自己的思想核心),《提纲》是之前几个文本的集大成的浓缩之作,或者用学界的评价,是新唯物主义的萌芽。
《提纲》的结构分为四个部分:新唯物主义之为实践的唯物主义对之前的唯物唯心主义的双重扬弃,理论的真理性在于实践,在实践中人与社会一同改变,新唯物主义立足社会的人和未来的人类社会、用实践改变世界。这四个部分以实践为核心,从理论到现实,现实中有理论,理论中有现实,二者在实践中统一。
首先,第一部分也就是《提纲》的第一条,旧唯物主义偏重感性客体的直观,唯心主义偏重思想客体的能动。二者的共同之处就是只局限于理论,没有真正进入到现实。我知道,这个论断可能不符合我们对唯物主义的常识,为何说唯物主义只局限于理论?因为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唯物主义的感性直观,归根结底还是一种理论直观,卑污的实践进不了这位哲学家的理论之眼,直观是对位于主体之外客体的直观,主客二分的传统形而上学逻辑是埋藏在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之下致使理论崩溃的导火索,是千里之堤之下关乎理论性命的蚁穴。费尔巴哈试图用感性的人取代黑格尔的思辨的绝对精神,但是第一,这个感性的人也是一个理论抽象,感性的人是一个直观的主体,第二,这个直观的主体是无生命的僵死,没有能动的感性活动作为主体的本质。反过来,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的发展了”,唯心主义的抽象相比旧唯物主义是一种更明显的理论抽象,本来是现实的人的感性活动被抽象为思想客体的能动推演、局限于意识内在性的自我盘旋,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一样没有走出理论、没有走进现实。用马克思的话来说,二者都“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
那么,什么是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呢?这要从两个方面来回答,也是接下来整个《提纲》第二和第三部分的主题——“不使哲学成为现实,就不能消灭哲学”(理论层面);“不消灭哲学,就不能使哲学成为现实”(现实层面)。
整个《提纲》的第二部分主要是《提纲》的第二条,集中论述了理论的实践意义,理论的真理性在于实践,同时这一段也是过渡,介绍了实践作为理论与现实之间的中介。这里的理论之为真理不是符合论意义上的、与现实相符合才叫真理,而是实践意义上的、理论能够真正改变现实才是真理。真理是改变现实的力量,“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理论满足现实的需要才能够作用于现实,而理论是否满足实践的需要则要通过实践去证明。在这里,马克思也批评了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经院哲学”式的争论,二者的争论是局限于思维中的、对于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而不是真正走出思维,用实践去证明思维是否是真理,思维的真理性在于是否满足现实的需要,真理的现实性只在于理论与实践的一致。
接下来由理论经过实践的中介过渡到现实,进入到《提纲》的第三部分,第三部分的主题是在实践中环境与人一同改变,主要关涉到《提纲》的第三、四、五条。马克思针对之前的唯物主义的“环境决定论”,主张“环境也是由人来改变的,教育者本人也是受教育的”,马克思在批判“环境决定人”的同时没有陷入到另一个极端来主张“人决定环境”,而是主张“人与环境一同改变”,这种改变归根到底是“革命的实践”。在实践中,人改变社会的同时也被社会改变,毋宁说,由于人在社会中,因而自然在改变社会时也改变自身,人与社会不是二分的,人就在社会中,社会中的人既是能动的也是受动的。从这里可以看出,马克思对唯物唯心主义的双重扬弃下的双重保留,人不是脱离环境的抽象的能动,更不是只被环境决定的抽象的受动,而是在实践中受动和能动的统一。
第四条具体到当前的现实时代环境,世界被二重化为宗教世界和世俗世界,费尔巴哈看到了这一点,但是没有想到如何去改变现实。宗教世界被归结为世俗基础,但是为什么从世俗基础上会产生宗教世界?马克思回答,是由于世俗基础的“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于是,应该通过实践,消灭宗教的自我矛盾的世俗基础、使现存世界革命化。
如何消灭世俗基础?是接下来的第五条要探讨的问题。费尔巴哈的“感性直观”只适用于解释现实,而解释的不彻底性也让他无法看到改变现实之路。马克思认为,改变现实不能只靠感性直观、而是要靠“实践的、人的感性活动”。
那么,什么是人的感性活动?理解人的感性活动首先要理解什么是人,其次要理解人的活动要改变的对象是什么。这也就是《提纲》的第四部分(第六、七、八、九、十条)——新唯物主义立足社会的人和未来的人类社会、用实践改变世界。
第一,要理解什么是人。人的本质在现实性上就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相对于费尔巴哈的抽象的、孤立的、个体的人,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立足于社会的人,“抽象的个人”也是属于一定社会形式的,宗教情感本身也是社会的产物,因此,人要通过实践改变社会。第二,要理解什么是社会。“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人不仅要在实践中解决当前社会中的矛盾,更要立足于未来的人类社会,看到当前社会生活中的人的丧失、前进到到未来社会的人的实现。
最后,真正的问题在于改变世界。理论的探讨已经足够,接下来,让我们到现实中,去做、去实践吧,在实践中才能消灭哲学,因而才能把哲学变成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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