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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话要遵循合作原则(合作需要相互理解)

导语:理解,需要会话双方的合作

会话要遵循合作原则(合作需要相互理解)

原标题:理解,需要会话双方的合作

当我们语重心长地跟人讲道理而对方却无动于衷时,我们经常会说:“简直是对牛弹琴。”对牛弹琴有时指听话人听不懂别人讲的道理,有时也指说话人不看对象,不懂灵活处理。那么,对牛弹琴到底是“弹琴的人”有问题,还是“牛”笨呢?这个问题可以从成语对牛弹琴的出处《牟子理惑论》中找到答案。

牟融的弟子问他:为什么你说佛经浩如江海、文似锦绣,却引用《诗》《书》而不是佛经来回答我的问题?牟融说:“公明仪为牛弹清角之操,伏食如故,非牛不闻,不合其耳矣。转为蚊虻之声,孤犊之鸣,即掉尾奋耳,蹀躞而听,是以《诗》《书》理子耳。”在牟融看来,给牛演奏高雅乐曲,不是因为牛没有听见琴声,而是它根本听不懂,如果换成蚊虻的嗡嗡声或小牛的叫声,它就会竖起耳朵倾听。这就是说,对于说话人,讲道理要看对象,注重方式方法。

然而,是不是我们说得恰当得理、清晰透彻,别人就能领悟理解呢?显然不是。当听者固执己见、闭目塞听或者心不在焉时,当听者缺乏相应认知或不了解相关背景时,即便说话人讲得很清楚,也很难被理解。所以,牟融说:“夫闻清商而谓之角,非弹弦之过,听者之不聪矣。”可见,理解既不是取决于说者单方面的努力,也不完全取决于听者是否用心和投入。理解是说者与听者共同努力的结果,它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实现。

首先,语言文字本身有其局限,不论一个人多么利喙赡辞,总有言不尽意的时候。孔子说:“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语言本身的限度决定了说者并不能完全准确地表达其所思所想,或者完全客观地呈现事物的本真状态。维特根斯坦也曾指出,语言是不完满的,尤其是在形而上学、艺术、伦理等领域,语言总是显得苍白而含糊。因而,对于那些不可说的神秘的东西,我们只能保持沉默。

其次,理解的对象不仅是言辞的字面意义,更重要的是言者意图和言外之意。相对于字面含义,说者的意图更难把握。一方面,说者能力上的欠缺可能使其没法通过恰当合理的遣词用字传递真实意图,进而出现言不逮意或言不尽意的情形。另一方面,说者被各种利益或目的所裹挟,可能故意隐瞒事实或歪曲真相,心口不一,文过饰非。因此,光从语言上去判断一个人是很难公允的。孔子说:“以言取人,失之宰予”,所以要“听其言而观其行”,此外还得“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除了言语,听者还要综合考虑说者的行为、动机和心理各个方面,才可能真正理解其话语。

最后,由于听者和说者在知识和经验方面总会存在差异,在认知和理解方面也可能存在距离,因而,听者误解说者的情形在所难免。比如,你向一个从来没有见过骆驼的人描述这种动物,他可能就会将骆驼想象为“马肿背”。另外,即便说者足够真诚,说得十分准确恰当,也不能预设听者就一定能够领会说者的意思或意图,不能保证听者不会故意断章取义、以辞害意或郢书燕说、颠倒黑白。就算听者有着广博的知识和丰富的想象,且足够耐心,可能还是难免于以己度人。如果理解完全取决于听者,那么听者就很可能任由自己被想象力支配,对言者的话随意解读或任意裁剪。

圣-埃克苏佩里说:“话语是误会的根源。”如果一切都要以说者的解释或阐释为依据,那么脱离说者及其语境的理解似乎是不可能的;如果理解取决于听者的能力、见识和德性,没有言者的解释和澄清,以及他的进一步肯定和认可,那么理解似乎也不太可能。然而,理解是可能的,只不过来得并不容易。语言学家布龙菲尔德指出:“语言形式的意义是说话人发出语言形式时所处的情景和这个形式在听话人那里所引起的反应。说话人的处境和听话人的反应相互紧密地配合,这是因为我们每一个人既会做一个说话的人,又会做一个听话的人。所以,一句话从说话人到听话人,会形成一个意义传递的因果序列:说话人的处境—言语—听话人的反应。”换句话说,理解不是听者对说者言语刺激的单方面反应,而是需要说者和听者进一步回旋互动和通力协作。

一方面,理解是言语行为的基本诉求,对话双方要回归话语本质,遵循合作原则。哈贝马斯认为,理解既指向两个主体之间对同一表达式的共识,也指向主体间的协调与合作。保罗·格莱斯也认为,我们必须将理解视为会话交流系统的一部分。要相互理解,会话双方就要遵循合作原则,具体包括四个基本准则:量的准则、质的准则、关系准则和方式准则。量的准则是保证交流所需要的信息充分完整,质的准则是实事求是,关系准则是保持主题连贯,方式准则是说得清楚明白。真正的理解一定需要对话双方的参与,既需要说者耐心、真诚和准确,在听者不确定时做出解释,也需要听者尽最大努力和诚意来参与对话,去确认和领会说者的真实意图,以期达成协调与合作。

另一方面,理解不是单方面的,会话双方既要有交流意愿,还要有相应的能力和德性,明确言者和听者的角色和责任,尤其不能忽视听者的重要性。很显然,说者言辞准确、意图明显,并不意味着听者就不会东猜西揣、无中生有;听者自以为理解了的时候,他所理解的也未必一定是说者想要表达的。所以,会话双方不仅要随时切换角色,同时也要意识到话语合作中的责任。例如,在教育教学中,假如学生碍于面子或者权威,不懂装懂,或者不敢质疑,不敢公开表达见解,那么就很难形成良好的理解、沟通和互动。就此而言,听者同样要保持真诚,不知就是不知,不解就是不解。若听者还能保持开放心态,不解就问,那么理解就又进了一步。

理解是可能的,但需要会话双方共同努力。说者既要考虑听者的理解和接受能力,也要考虑说话的语境、方式和风格,而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听者不仅需要努力了解说者意图,了解语言的有限性,同时也要积极反馈,尽最大可能调用和配置认知资源。一言以蔽之,理解不是言者单方面的张本继末,也非听者的臆测揣度,而是会话主体间的协作,既要有视域的融合,也要有信息的交流、信念与理由的转换。

(作者:刘松青,系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刘松青)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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