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地下人防车位可以买卖吗(重庆人防车位可以买卖吗)
导语:人防车位可以买卖吗?
去年笔者一朋友购买了某小区的地下车位,却被告知办不了产权证,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经调查核实,其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是70年使用权的人防车位合同。按照有关规定,这个购买合同是无效的。
那么什么是人防车位呢?
新建小区一般都有地下层并划定车位,地下层划定的车位大致分为产权车位和人防车位两种类型。产权车位比较容易理解,也就是购买后能够办理产权证;‘人防车位,简言之就是人防工程里划定的车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鼓励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不得影响其防空效能。”也就是说,住宅小区地下层的人防工程,在平时是可以为人民生活提供服务的,也可理解为在人防管理部门备案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停车位使用。这就是我们通常意义所说的人防车位,
如何认定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一般位于普通车位下面的楼层,大型的密闭铁门是人防车位区域的标志之一,也有部分建筑中人防车位与普通车位位于相同的楼层,按不同区域划分。从使用角度而言普通车位和人防车位没有任何区别。一般规划设计图纸上会有标示,或人防竣工验收后在人防工程区域有明显标示。
人防车位可以买卖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住宅小区的投资者为房地产开发商,按此条规定可以理解为“被相关人防管理部门备案允许的平时作为停车位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归开发商所有”。
人防车位不能买卖,也就无所谓的办理产权。人防车位产权不属于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产权属于国家,不能进行出售转让。人防车位的使用权由城市的人防办公室授权给建筑物的建设机构,建设机构可将人防车位的使用权转让给相关个人和机构,国家战时可强制征用
无产权的人防车位,20 年到期后会怎样?
根据法律规定,建设人防车位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对该车位有使用、收益权限。人防工程建好后,人防部门是要与开发商签订维护管理协议的,开发商可以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与小区业主签订租赁协议,但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20年。到期后双方可以再进行协商,按照民法典有关合同方面的规定续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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