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留抵退税如何申报(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建议)
导语:增值税留抵退税申报12366热点问答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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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来啦
今年以来,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全面落实,帮助企业减负纾困。最近申税小微注意到,部分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申请退税时对增量留抵税额的依据时限,申报填写及缴回等操作还有疑问,今天我们就又梳理了一期增值税留抵退税申报相关的热点问答及时为您答疑解惑,赶紧一起来学习吧!
1.
我公司当月存在一笔尚未经税务机关核准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在申报留抵退税时依据核准前还是核准后的期末留抵税额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答:纳税人在同一申报期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或者在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时存在尚未经税务机关核准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的,应待税务机关核准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后,按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扣减税务机关核准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后的余额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税务机关核准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是指税务机关当期已核准,但纳税人尚未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15栏“免、抵、退应退税额”中填报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
2.
我是一家批发零售公司符合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条件,但又存在增值税欠税,请问在计算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时是否有影响?
答:纳税人既有增值税欠税,又有期末留抵税额的,按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后的余额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3.
企业收到税务机关准予留抵退税通知,在当期申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该如何填写?
答:纳税人应在收到税务机关准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当期,以税务机关核准的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冲减期末留抵税额,并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相应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
4.
我企业已收到申请退还的全部留抵退税款,现在想申请缴回该如何操作?
答:纳税人按照规定,需要申请缴回已退还的全部留抵退税款的,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缴回留抵退税申请表》。纳税人在缴回已退还的全部留抵退税款后,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将缴回的全部退税款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填写负数,并可继续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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