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构建保险业反洗钱体系的建设(保险业反洗钱具体做法)
导语:浅谈如何构建保险业反洗钱体系
农银人寿驻马店中心支公司 郭彦生
近年来,洗钱活动呈现复杂化、多元化、国际化发展趋势,严重危害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反洗钱法律法规、制度流程和实施细则。保险作为一种转移、分散风险的机制,其内在特质属性在一定程度上为犯罪分子洗钱提供了一定的便利条件。
一、保险引发的各种洗钱风险。1.保险产品特性引发的洗钱风险。按照保险产品合同的条款设计,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可以不同,且保险合同遵循“投保自愿,退保自由”原则,因此,犯罪分子可以通过在不同关系人之间转移资金达到洗钱的目的。2.业务创新引发的洗钱风险。保险公司正向客户提供日益复杂的金融产品,许多具有投资功能的人寿保险产品在溢缴保费和提前赎回方面弹性很大,为洗钱者大量转移资金和模糊资金交易轨迹提供了新的空间。洗钱分子可以将保单当作银行账户进行管理,甚至利用这个渠道将其资金向多个账户或国外转移。3.利润驱动引发的洗钱风险。目前,保险公司的主要经营目标往往都是利润最大化,各家保险机构为抢占市场份额,对于某些涉嫌洗钱的业务往往难以取舍,如果洗钱分子通过趸缴保费洗钱,保险公司还可获取大宗保费。4.保险支付结算手段引发的洗钱风险。洗钱行为主要依赖于资金的划拨、转移。而现在保险销售渠道不断增多,随着支付结算技术手段的快速发展,资金的划转和提取非常便捷和迅速,犯罪资金将难以被监控和追缴。
二、面对如此多的风险点,我们需要各种应对措施,努力构建保险业反洗钱监管体系。1.致力于加强保险业反洗钱的制度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中央监测系统,适时监控境内所有保险公司的出单系统,并加强制度约束,对提前退保的团体险,保险公司有义务上报有关部门,追踪钱的来源和去向。2.完善保险产品的设计,提高保险业的声誉。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反洗钱意识,改进保险业反洗钱的技术手段,完善保险产品的设计,完善保单条款,杜绝黑钱从保险系统流过。3.制定联合互动工作制度。保险业要与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机构、保监会、银监会、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加强配合,互通信息,形成合力。4.严格实行综合治理。反洗钱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实行综合治理,既需要公安、检察、法院、财政、税务、工商、海关、外汇管理等部门的分工协作,也需要其他社会各界齐抓共管,银行、证券、保险、房地产和珠宝等各行业联手支持,才能有效打击洗钱犯罪,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本文内容由快快网络小姬整理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