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价值排序(法的价值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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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首先适用位阶基本原则,从高到低依次是:自由,正义,秩序。法律位阶,是指由立法体制决定的,不同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法律渊源体系所处的效力位置和等级。
比如,我国法律位阶,从高到低可分为:宪法、基本法、普通法、法规、行政规章。所以在不同位阶的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高位阶的法律效力优于低位阶的法律效力。
法的价值冲突解决原则:
三大基本原则:
1、价值位阶是指不同位阶的价值冲突,在先价值优于在后价值。一般而言,自由>正义>秩序。
2、个案平衡是指同一位阶的价值冲突,综合考虑主体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使得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各方利益。
3、比例原则是指为保护某种较为优越的法价值须侵及另一种利益时,不得逾越恰当的程度。主要体现为“紧急避险不得超过必要限度、合理补偿”等规定。
扩展资料
法律是维护国家稳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最强有力的武器,也是捍卫人民群众权利和利益的工具,也是统治者统治被统治者的手段。
法律是一系列的规则,通常需要经由一套制度来落实。但在不同的地方,法律体系会以不同的方式来阐述人们的法律权利与义务。其中一种区分的方式便是分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两种。有些国家则会以它们的宗教法条为其法律的基础。
在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中,创造和解释法律的核心机构为政府的三大部门:公正不倚的司法、民主的立法和负责的行政。
而官僚、军事和警力则是执行法律,并且让法律为人民服务,是相当重要的部分。除此之外,若要支持整个法律系统的运作,同时带动法律的进步,则独立自主的法律专业人员和充满生气的公民社会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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