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是一种特殊的缓刑辨析(死缓刑是什么意思啊)
在生活中,很多人可能想了解和弄清楚死缓是不是属于缓刑的一种?缓刑是什么意思?的相关问题?那么关于死缓是一种特殊的缓刑辨析的答案我来给大家详细解答下。
一、缓刑,是指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处犯罪分子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犯罪情节轻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和宣告缓刑对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规定一定期限作为对犯罪分子的考验,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考验期满后合格的,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如果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需执行。
缓刑考验期:1、被判处拘役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以上一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2、被判处有期徒刑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以上五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一年。
社区矫正:对缓刑犯的社区矫正,由其在大陆居住地的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
特殊规定:符合缓刑条件的,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对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得适用缓刑。
二、死缓不是缓刑的一种,死缓属于死刑的一种。死刑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缓就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简称。
为贯彻执行“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死刑”的刑事政策,应该慎用死刑立即执行,对于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发挥死缓制度既能够依法严惩犯罪又能够有效减少死刑执行的作用,凡是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的,一律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的核准
死刑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但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除外;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核准。
不得适用死刑的对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三、行文至此,还是存在疑惑,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在两年之后要被执行死刑吗?
答:未必。死缓二年就是有二年的考验期,等待考验期期满后决定判罚,只有在考验期间故意犯罪且情节恶劣,报请最高院核准后执行死刑。1、期满后,没有故意犯罪,减为无期徒刑;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期满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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