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火间距规范要求是什么(各类建筑防火间距)
在生活中,很多人可能想了解和弄清楚建筑防火间距的特殊规定的速记总结:五高\两减\一同\一低防的相关问题?那么关于建筑防火间距规范要求是什么的答案我来给大家详细解答下。
“五高”的特殊规定
“五高”指高防、等高防、高段防、高口防、高全+高口防。
高防指两座相邻建筑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的情形;
等高防指高度相等的两座相邻建筑中,任一侧相邻外墙为防火墙的情形;
高段防指相邻两建筑中,较高一侧建筑高出较低建筑屋面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防火墙的情形;
高口防指相邻两建筑中,较高一面外墙的门、窗等开口部位采取防火保护措施(甲级防火门、水幕、防火卷帘)的情形;
高全+高口防指相邻两建筑中,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墙上开口部位采取了防火措施的情形。
“五高”情形的特殊规定
“两减”的特殊规定
“两减”指比例减和定值减。
比例减指两座丙、丁、戊类厂房之间,当相邻两面外墙均为不燃性墙体,当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各不大于外墙面积的5% ,且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时,其防火间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5%。当为两座单、多层民用建筑时,还允许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口无防火保护。
定值减是指单、多层戊类厂房之间及与戊类仓库之间,单、多层戊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一般规定减少2m。
“一同”的特殊规定
两座仓库的相邻外墙均为防火墙时,防火间距可以减小,但丙类仓库不应小于6m ,丁、戊类仓库不应小于4m。
“一低防”的特殊规定
“低防”适用对象、条件及结论
其他特殊规定
1.建筑高度大于l00m 的民用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应严格按表格数据确定,且不适用表注内容,任何情况下均不应减小。
2.甲、乙类厂房(仓库)与其它建筑间的防火间距应做严格控制。除下表的情形外,即使符合防火间距不限的条件,也不能与其它建筑贴邻设置。
3.单、多层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可将戊类厂房等同民用建筑,按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规定执行。这里的“民用建筑”包括设置在厂区内独立建造的办公、实验研究、食堂、浴室等不具有生产或仓储功能的建筑。
4.为丙、丁、戊类厂房服务而单独设置的生活用房性质应按民用建筑确定,在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与所属厂房的防火间距最小值可为6.0m。在采取防护措施时,该生活用房与所属厂房的防火间距可以调整。生活用房是指车间办公室、工人更衣休息室、浴室(不包括锅炉房)、就餐室(不包括厨房)等。
5.单独建造的终端变电站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可将变电站视为相应耐火等级的民用建筑确定,若10KV及以下时,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最小可为3.0m。
6.燃油、燃气或燃煤锅炉房与民用建筑相邻时,一般应将锅炉房作为丁类厂房处理。但单台蒸汽锅炉的蒸发量不大于4t/h 或单台热水锅炉的额定热功率不大于2.8MW 的燃煤锅炉房的防火间距,可将锅炉房视同为相应耐火等级的民用建筑。
7.通过连廊、天桥或底部的建筑物等连接的民用建筑,按两座或多座民用建筑处理。
温馨提示:通过以上关于建筑防火间距的特殊规定的速记总结:五高\两减\一同\一低防内容介绍后,相信大家有新的了解,更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