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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新刑诉法第173条关于反诉的规定(刑诉法第173条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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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新刑诉法第173条关于反诉的规定(刑诉法第173条内容是什么)

反诉,是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关联的罪行,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追究自诉人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成立反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由自诉案件中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提出;

(2)反诉的对象必须是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

(3)反诉提起的时间必须是在法院对自诉案件的判决宣告前;

(4)反诉所控告的必须是与自诉案件有关犯罪行为;

(5)反诉之案必须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告诉才处理或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温馨提示:通过以上关于如何理解新刑诉法第173条关于反诉的规定内容介绍后,相信大家有新的了解,更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