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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挂账的风险(长期挂账属于什么财务问题)

在生活中,很多人可能想了解和弄清楚长期挂账风险在哪?有一点老板必须清楚,这个税和罚款都要交!的相关问题?那么关于长期挂账的风险的答案我来给大家详细解答下。

长期挂账的风险(长期挂账属于什么财务问题)

很多企业在进行商业活动的时候,经常会出现挂账的行为,除了是因为有些会计为了偷税漏税以外,因为一般货款都是货到结款,或者是分期结款,导致企业会存在一定的应付未付款项存在,最近有关这个的问题就出现了:我们公司在15年就有一笔货款挂着,一直到现在都难以支付,因为根本找不到对方的单位和任何人员,联系了很多同行也找不到对方,那这个应付未付款项,是否应作为收入并入应纳税所得额?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挂账和应付未付款项是什么意思,确认某会计要素、会计科目的意思。比如,“挂应付账款”,这里就是指确认为应付账款的意思,也就是,增加了应付账款。又如,“挂管理费用”,指确认为管理费用,即将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中,从而增加了管理费用。应付未付款项就是字面意思,该付的没有支付的款项。

言归正传,这个应付未付款项,是否应作为收入并入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是需要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包括“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等。目前,税法对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确认其他收入,并没有量化时间为三年以上的规定,企业如有证据显示该三年以上的应付未付款项确属于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可以作为收入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谁主张谁举证。

有人认为,看了这篇问答后,满三年就必须转入所得。这个回答并非要求你应付款项满三年就必须转入应纳税所得额。只是强调只有确实无法偿付的情况下,才作为其他收入课征企业所得税。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确实是将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列做其他收入的,而其他收入最终应该并入应纳税所得额。

第一、确实无法偿付是一个质的结果,而满三年只是一个量的变化。不是所有的量的改变都会引起质变。只有达到足够多的量的积累,才可以引起质的改变。因此单纯以年度长短来判断应收账款是否无法偿付,本身并不必然合理。

税法并未对究竟如何判断"确实无法偿付"给出具体标准,也未从应付未付款项的时间长短给出界定确实无法偿付的时间期限,从对"确实无法偿付"的字面理解,只要有确实证据证明款项无法偿付,才需要并入计税所得额计缴企业所得税。所以,不论时间是一年内的还是已经超过三年的应付款项,只有在获取充分证据证明确实无法偿付后,才应该并入计税所得额计缴企业所得税,但问题是对判断确实属于无法偿付款项的具体标准是什么?证据要求是什么?税法均未能明确。

第二、满三年并不等于款项确实无法偿付。确实无法偿付的判断主体首先应当是当事人企业,但能否偿付需要收到诸多内部外部因素的影响,至少不能一满三年就认为款项无法支付。

第三、确实无法支付”应当包括这样几层含义:一是债务人有还款的主动行为;二是债务人采取各种方式都无法联系债权人;三是债权人查无下落。“既找不着对方单位、也联系不上对方人员,对外发了公告也没有回应”,符合“确实无法支付”的情形,应当将应付未付的账款并入到企业所得予以计税。

好了,这就是今天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温馨提示:通过以上关于长期挂账风险在哪?有一点老板必须清楚,这个税和罚款都要交!内容介绍后,相信大家有新的了解,更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