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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主体与客体的区别)

在生活中,很多人可能想了解和弄清楚主体与客体的相关问题?那么关于主体与客体的关系的答案我来给大家详细解答下。

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主体与客体的区别)

意识是客体时,都是相对的。其一,它离不开主体的形式;其二,它离不开其它客体的表象。同时,意识产生的时候,一起将主体连带着证明出来。

对此,叔本华指出,每个人,都是直接认识者的主体,又是他人所认识的客体;因此,人的身体是主体知性的表象,是因果的出发点;而因果,正是事情的本质。

当然,知性的产生,在叔本华看来,一方面是物质间的相互作用,一方面是动物的感性能力。

事实上,看到仇人时,人们的面色会起即时的变化;而看到所爱时,人们的愉悦感也能立刻升至最高状态。这些东西都不是思考得来的,而是过去痛苦或喜悦中的观念对人们的神经伤害所致。这也就是说,是客观经过主观得来的客观知性,在人体中的痕迹所致。同时,这也还都是从结果追求原因的那种必然。

对此,叔本华指出:我们直接认识的,首先是身体;在空间中首先感觉到的,是观念。

而至于知识的作用,则是为看似不可改变的观念服务。且在知性之后的各种理性的延续中,人们其实可以看到,经知性确定过的观念,将不再发生改变。而这,正是人的固执或者愚蠢的真正来源。

温馨提示:通过以上关于主体与客体内容介绍后,相信大家有新的了解,更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