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德司彻无德司契是老子在道德经中的主张(有德司契无德司彻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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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79章 有德司契,无德司彻
【经文】和大怨,必有馀怨,安可以为善①?
是以圣人执右契②而不责于人③。有德司契④,无德司彻⑤。
天道无亲⑥,常与⑦善人⑧。
【考注】①善:好,完美。②执右契:古代以竹木简为契,分左右两片,当事人双方各执一半,验证时将两半相合。本章之“契”非指债契,“执右契”指优势方、主动方。通行本为“执左契”,这里取帛书本“执右契”,后文将说明理由。③责于人:见责于人,结怨于人。④司契:即执右契,承接前文,意思是不轻易责怪人。⑤司彻:司人之过、责人之过。⑥无亲:没有偏亲偏爱。⑦与:赞许,支助。如《管子·形势解》:“鬼神助之,天地与之。”⑧善人:善待人。
【考译】和解深重的怨恨,必然还会留下难以消解的余怨,这怎么能算是完美呢?因此,圣人信守契约而不轻易责怪于人(故不会与人生怨,这才是最高境界)。
有德之人为人谦恭,致力于维护和谐的人际关系,而无德之人则相反,总是干出破坏人际关系的事。
天道没有偏爱之心,总是支助那些与人为善者。
【导读】本章老子阐述的主题是如何维护和谐的人际关系,老子从圣人谈到“有德”之人,又谈到普通人(“善人”),主张谦卑、处下,与人为善。
【辨析】“和大怨,必有馀怨,安可以为善?”
和解深重的怨恨必然还会留下难以消解的余怨,因此,靠结怨后再和解不是聪明的做法。跟人结下梁子再以德和解,伤痕总难修复如初,当然也就不是最好的了。“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64章),圣人的做法是不与人结怨。
那怎样才能做到呢?老子接着说:
“圣人执右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
圣人虽处上、处优,却不苛责别人。有德之人以契约约束自己,无德之人自己不信守契约,却以契约为抓手,等别人出错后拿契约跟人算账。河上公注曰:“有德之君,司察契信而已。无德之君,背其契信,司人所失。”王弼注曰:“有德之人念思其契,不念怨生而后责于人也。彻,司人之过也。”
圣人的做法是宽以待人,如此行举便不会致怨、积怨,便不必劳神于“和大怨”,这才是高明的做法。有德之人懂得宽容,不因自己处上、处优而轻易责人,无德之人则相反,专司人之过,结怨于人。
《论语》中也多处谈到责人与责己的问题,如“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等。孔子认为,严己宽人,对自己要求严格,对别人宽容大度,这样的人才可以远离怨恨与是非。圣贤与普通人的区别就是以责人之心责己,以恕己之心恕人。
本句是全章的理解难点,焦点在“契”和“彻”两字上。普遍把“契”理解为“债契”,把“彻”理解为“税”或“税官”(或因恰好周朝实行的就是“彻税”,即十一税),围绕对“债权”的态度打转,译为:圣人保留债权凭证却并不向人讨要。有德之人保留契凭,无德之人追讨到底。
首先,“契”怎么可能仅指“债契”?如《韩非子•主道》:“人主之道,静退以为宝……是以不言而善应,不约而善增。言已应,则执其契;事已增,则操其符。符契之所合,赏罚之所生也。”讲的是人君信守承诺,赏罚分明。
其次,“执右契”的意思是处上、处优,不是指保留债权凭证。如《战国策•韩策三》:“安成君东重于魏,而西贵于秦,操右契而公责德于秦魏之主。”“操右契”这里指占据优势。本章“执右契”即与“操右契”同,指处上、占优,不是指持有债契。
第三,为什么不采用通行本的“执左契”?一是因为帛书本早于通行本,二是根据《礼记•曲礼上》的记载:“献栗者执右契。”意思是说借出方为尊,执右契。郑玄注:契就是契约,右为尊。鲍彪注:左契,待合而已;右契,可以责取。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天道没有偏爱之心,总是支助那些与人为善者。
这里的“善人”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好人”,而是指善待人、与人为善,能够妥善处理人际关系的人,说到底是守“道”之人。老子说,“天道”与他们同在。“天道”如何支助善人者?老子认为,好责备人者与人结怨、遭人背叛,“善人者”则会得到“道”的青睐和庇护,即“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73章),这是“有德”之人的福报。
【感悟】责人不如自省
弱者责人,强者自省。大文豪高尔基说:“反省是一面莹澈的镜子,它可以照见心灵上的污点。”从别人身上找原因,欺骗了自己;从自己身上找问题,明亮了内心。有格局的人,遭遇挫折时,不会推责于人,而是反躬自省。
每个人都有缺点,将心比心,不一味责备,以宽大的心态对待别人,这是做人最大的善良。善待别人,最终就是善待自己,遇事不随便责备他人,不仅是一种修养,更是一种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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