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济南为官两年曾巩都做了什么事(在济南为官两年曾巩都做了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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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文章众无有,水之江汉星之斗。”如果要说“济南名士”,曾巩是最不该被忽略的那一位。
他虽在济南为官仅两年多,但对济南的影响却是非常深远的。
曾巩(1019年—1083年),字子固,世称南丰先生,建昌军南丰(今属江西)人,被誉为“唐宋八大家”之一。
曾巩从熙宁四年(1071年)六月至六年九月,知齐州(今济南)军州事。虽然只有短短的两年多时间,但在任职期间政绩卓著。他兴修水利,振兴教育,整肃治安,为民减负,为济南的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公元1071年,52岁的曾巩踏上齐州的土地。在这里,他首先做的就是整顿社会治安。当时齐州有一豪门之子“横纵淫乱,至贼杀平民,污人妇女”,民愤极大,但由于该豪门勾结权贵,州县官吏无人敢过问。曾巩一到任,即将该豪门之子“取置于法”。同时,他推行《保甲法》,规定州县属民按居住地保伍,外地入境者,行旅住宿要登记;发现盗贼,邻里要鸣鼓报警,相互驰援。经过一番整治,当时的齐州“寇攘屏迹,州部肃清。无枪鼓之警,民外户不闭,道不拾遗”。
社会治安好转后,曾巩开始着手兴修水利,北水门就是他主持修建的。1072年,曾巩利用原来的城门,修建了水闸,根据水量的多少来开闭,解决了城北的水患。此外,他还主持修建了百花堤、百花台和北渚、环波、水香等亭,以及芙蓉、水西、湖西、北池、百花等七桥,使当时的西湖(今大明湖)成为济南的一大名胜。另外,他还为趵突泉定名,并在泉边建造了历山堂和泺源堂。
在齐州期间,曾巩还积极推行王安石新法,推动了当地的农业生产;重视发展教育,恢复汉以来的《尚书》之学;在集役疏浚黄河时,由三丁出一夫改为“九丁出一夫”,减轻了百姓负担。曾巩任职期间,齐州“仓廪实”“里闾安”,一派升平景象。
曾巩在齐州任职期间政绩卓著,文学创作也进入高峰。据统计,曾巩《元丰类稿》一书中所收录的其关于齐州的文章有10余篇、诗达70余首(占其全部诗作数量的1/6多),其中题咏济南风物胜景的就有五六十首。
曾巩在齐州时,为这里做了突出的贡献,因此当他奉调知襄州军事时,百姓“绝桥闭门遮留”,他只能“夜乘间乃得去”。
百姓对他恋恋不舍,他对齐州也满是眷恋。离任途中,他写了一组告别诗,其中一首写到:
将家须向习池游,难放西湖十顷秋。
从此七桥风与月,梦魂长到木兰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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