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真题(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在生活中,很多人可能想了解和弄清楚法考客观题: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试题与参考答案的相关问题?那么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真题的答案我来给大家详细解答下。
民事法律行为(上)——真题与解析
|「13-03-53」
(多选题)甲、乙之间的下列哪些合同属于有效合同?
A.甲与丙离婚期间,用夫妻共同存款向乙公司购买保险,指定自己为受益人
B.甲将其宅基地抵押给同村外嫁他村的乙用于借款
C.甲将房屋卖给精神病人乙,合同履行后房价上涨
D.甲驾车将流浪精神病人撞死,因查找不到死者亲属,乙民政部门代其与甲达成赔偿协议
|「15-03-52」
(多选题)某旅游地的纪念品商店出售秦始皇兵马俑的复制品,价签标名为“秦始皇兵马俑”,2800元一个。王某购买了一个,次日,王某以其购买的“秦始皇兵马俑”为复制品而非真品属于欺诈为由,要求该商店退货并赔偿。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商店的行为不属于欺诈,真正的“秦始皇兵马俑”属于法律规定不能买卖的禁止流通物
B.王某属于重大误解,可请求撤销买卖合同
C.商店虽不构成积极欺诈,但构成消极欺诈,因其没有标明为复制品
D.王某有权请求撤销合同,并可要求商店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19-02-07」
(单选题)中学生甲(13周岁)每天下午都去篮球场打篮球,顺带买一瓶可乐饮用。乙是拾荒者,以捡垃圾为生,经常在篮球场捡瓶子。一日甲打完篮球后,就喝可乐,之后将装有半瓶可乐的瓶子放在操场上,拿着书包就和同学丙一起离开了球场。乙随后捡走了可乐瓶。关于本案,下列哪说法是正确的?
A.甲的行为是赠与
B.甲的行为是抛弃
C.甲的行为不需要意思表示
D.可乐瓶属于遗失物
|「13-03-53」
【答案】AD
【考点】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解析】
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同时符合四个要件,用4字口诀来表述,即“强、公、主、意”,“强”即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公”即不违背公序良俗;“主”即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即意思表示真实。
本题中,A项的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完全符合上述四个要件。故A项正确,当选。
D项中,流浪精神病人被撞死,民政部门作为社会救助的主要机构,可以代其与肇事者签订赔偿协议,根据《民法典》规定,民政部门有依法与甲签订赔偿协议的主体资格,赔偿协议合法有效。故D项正确,当选。
B项中,宅基地使用权属于法律禁止抵押的财产,甲将宅基地使用权抵押的行为,因为违反法律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故B项错误,不当选。
C项中乙系精神病人(在考试范围内,精神病人可以直接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故C项错误,不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
|「15-03-52」
【答案】BCD
【考点】可撤销民事行为、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解析】
欺诈的认定,应同时符合四个构成要件:1.主观上行为人有欺诈的故意;2.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3.相对人因行为人的欺诈而陷入错误认识(即存在因果关系);4.基于错误认识实施了违背内心真意的意思表示。
本题中,“秦始皇兵马俑”属于法律规定不能买卖的禁止流通物,任何一个理性的经济人均知晓。王某内心明知购买的一定是复制品而非真品。因此,纪念品商店的行为不构成欺诈,更不会存在积极欺诈和消极欺诈问题。故A项正确,不当选。C项错误,当选。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本题中,购买商品的王某明知其不可能属于真品。因此,不属于对标的物的认识错误,不构成重大误解。故B项错误,当选。
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同时符合四个构成要件,用4字口诀来表达即:“强、公、主、意”,“强”即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公”,即不违反公序良俗;“主”即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即意思表示真实。本题中,商店和王某签订的买卖合同完全符合上述构成要件。因此,合同合法有效,王某无权请求撤销。故D项错误,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D。
|「19-02-07」
【答案】B
【考点】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解析】
依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所需意思表示的数量和合意形成的方式的不同,将民事法律行为分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多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决议行为。
动产所有权的抛弃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甲虽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3周岁),但将喝了半瓶的可乐瓶放在操场上离去,以“行为的方式”表明抛弃的意思表示,且该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合法有效。因此,甲的行为是抛弃而非赠与。故A项错误,不当选;B项正确,当选。
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必须要意思表示。动产所有权的抛弃作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亦不例外。故C项错误,不当选。
既然动产所有权的抛弃系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甲的单方意思表示即产生私法效果。因此,可乐瓶属于无主动产,即无主物而非遗失物。故D项错误,不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温馨提示:通过以上关于法考客观题: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试题与参考答案内容介绍后,相信大家有新的了解,更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