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强制措施概述怎么写(刑事强制措施概述内容)
导语:刑事强制措施概述
刑事强制措施概述
刑事讼诉中的强制措施是指公检法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方法。
刑事强制措施种类: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重要:强制措施应当遵循三原则:(必要相当变更)
1必要性(有必要方能采取,无必要不得随意适用);2相当性(应当与犯罪危险程度相适应);3、变更性原则(随案件进展,及时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
刑事强制措施适用主体、对象、目的、条件、依据和种类上不同于刑罚、行政处罚、民事讼诉和行政诉讼中的强制措施
特别是刑事强制措施适用目的无罚款性,是为了保证讼诉的顺利进行。适用条件上,是有社会危险性或者可能实施妨害刑事讼诉的行为。而刑罚、行政处罚、民事讼诉和行政诉讼中的强制措施适用目的上都具有惩罚性。
一、拘传
1、适用对象:未被羁押(已羁押的直接提审即可)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拘传与传唤区别
拘传是强制措施具有强制性,传唤是自动到案;拘传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传唤针对当事人;拘传必须有证执行,而传唤可以口头进行。
2、拘传、传唤适用程序:可指定地点传唤或到住处,但应当出示证明文件(传唤证),对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笔录中注明。时间不得超12小时,但案情重要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持续时间不得超24小时。
执行拘传人员不得少于2人。
二、取保候审
违反取保候审法定义条和酌定义条,则视情节轻重,没收保证金的部份或合部,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或提出保证人,对不宜取保候审的,可以监视居住或者予以逮捕。对需逮捕的,可以先行拘留。注意:检察院对取保期间有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决定拘留:1、逃跑自杀2、毁灭串供。要与公安机关的条件区分开。
免责声明:本站部份内容由优秀作者和原创用户编辑投稿,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法律责任。若涉嫌侵权/违法的,请反馈,一经查实立刻删除内容。本文内容由快快网络小涵创作整理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