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诗中的拗救是怎回事(格律诗拗救有哪几种形式)
在生活中,很多人可能想了解和弄清楚谈谈格律诗的“拗句”和“拗救”,对句“拗救”其实没有道理的相关问题?那么关于格律诗中的拗救是怎回事?的答案我来给大家详细解答下。
谈诗的“拗救”就不得不谈平仄。针对新韵,一、二声是“平”,三、四声是“仄”,比如“央、杨”属于平音,“痒、样”属于仄音;针对平水韵,平声属于平音,上、去、入属于仄音。
格律诗(律诗、绝句)为了追求“抑扬顿挫”的效果,对平仄是有严格要求的,一般遵循“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规则,但这也是相对的,是在避免“孤平”、“三平尾”、“三仄尾”等诗病的基础上,才能“一三五不论”。
格律诗平仄的基本规则其实很简单,每句诗的第“二、四、六”个字在一句之中平仄交替,一联之内平仄相对,两联之间平仄相粘。
举个例子:
寒雨连江夜入吴,平明送客楚山孤。
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
每句诗第二、四、六个字的平仄依次是:
仄平仄,平仄平。
平仄平,仄平仄。
可以看出每句诗内的平仄是交替的,如“平仄平,平仄平”;一联内两句的平仄是相对的,上句的“平”对的肯定是下句的“仄”,否则就叫“失对”;两联间也就是二、三句的平仄一定是一样的,这就叫相粘,否则就叫“失粘”。
格律诗讲求“对”和“粘”,但是有时候因为诗意的需要,句中某些位置该用平音字的却用了仄音,或该用仄音字的却用了平音,这就叫“拗”,这样的句子就叫“拗句”。
出现了拗句就得救,这就叫“拗救”,其实拗救是避免“因形害意”,是不得已而为之,在不害诗意的基础上,如果能避免拗句还是要避免的。
并不是所有的拗句都能救的,若多个位置拗、五言诗第二个字拗、七言诗第二、四个字拗、出现“孤平”、“三平尾”等是无法救的,是要提前避免的。
如果不想“因形害意”,大拗无法避免、无法拗救时怎么办?很简单,当写古体诗就是了,这样就不用考虑平仄了。
下面具体谈谈拗救。
上面谈了,大拗要避免,小拗可救,能拗救的情况一般有两种,这两种情况都是针对诗中倒数第二个字的拗救。
第一种是“仄平”脚,属于“孤平拗救”,目的是不出现孤平。此拗救是针对五言诗的“平平仄仄平”和七言诗的“仄仄平平仄仄平”句,本文都拿五言诗举例,七言诗是一样的,前面加了两个字而已。
若“平平仄仄平”第一个字由平变成了仄,即“仄平仄仄平”,很明显犯了孤平,需要拗救,救的方法就是把第三个字由原仄音变成平音,即成为“仄平平仄平”,如此就不孤平了。
这样的例子太多了,数不胜数,如“恐惊天上人”等。
第二种情况是“仄仄”脚,此拗救一般被称为“鲤鱼翻波”或“锦鲤翻波”。
正格“平平平仄仄”中,如果倒数第二个字由仄音变为平音,那么第三个字就应该由平音变成仄音来拗救,变成“平平仄平仄”,“仄平仄”很像翻上去的鱼尾,所以被称为“鲤鱼翻波”。
这样的句子也是非常多的,甚至可以当作正格使用,如“移舟泊烟渚”、“闲门向山路”等。我最近写的一首诗,“廉颇尚能饭,乌发几时归”,其中的“廉颇尚能饭”就属于鲤鱼翻波。
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况,可以看作鲤鱼翻波的对立面。即正格“仄仄仄平平”,若倒数第二个字由平音变为仄音,能否拗救为“仄仄平仄平”格式?
针对这个问题,看法不一。我的看法是唐诗中也有先例,如孟浩然的“八月湖水平”等,如果实在不能避免,这种拗救也是可以用的,当然如果能避免还是要尽量避免。
下面这个话题就更具有争议性了。对句拗救允许吗?
所谓的对句拗救其中一种是指“仄仄平平仄”句型第四个字用了仄音,则必须把对句“平平仄仄平”的第三个字由仄改为平,至于为什么如此改还没有权威的答案。
我对对句拗救持保留态度,也就是不赞同对句拗救。我认为这种拗救没有实际意义,不拗救只有一个拗句,拗救了反而变成两个拗句了,那拗救的意义何在?这样拗救似乎只起到心理安慰作用,或者多了一套文绉绉的说辞。
本文主要介绍了平仄知识,介绍了拗救,这些都是格律诗的基础知识,应该掌握。当然针对对句拗救我说的只是个人观点,如果有高手,可以详细深入地分析一下。针对本文观点,针对平仄和拗救,朋友们有何高见?请畅所欲言。
温馨提示:通过以上关于谈谈格律诗的“拗句”和“拗救”,对句“拗救”其实没有道理内容介绍后,相信大家有新的了解,更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