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格律诗的拗救(格律诗拗救的三种方法)
在生活中,很多人可能想了解和弄清楚根据我自己的体会说下格律诗的拗句和拗救的相关问题?那么关于谈谈格律诗的拗救的答案我来给大家详细解答下。
一、什么是拗句
1.格律诗中不合常规平仄格律的句子叫拗句。出现拗句,一般应采取补救的办法,即在本句或对句的适当位置上改变其他字的平仄安排。如&34;,第三字按格律应该平声而用了仄声,就把第四字应仄而改用平。又如&34;,上句第五字该平而用了仄,就把下句第五字该仄改为平。拗句经过拗救,就算合律。否则,会出现犯孤平、失黏等毛病。做格律诗旧有&34;的口诀,这只是一般的说法。因为在五言格律诗中的第三字和七言格律诗中的第五字的平仄,有的是不能轻易更动的。
不依照一般的平仄的句子,即该用平声的未用平声,该用仄声的未用仄声。拗救:诗人对于拗句,往往用“救”,就是一个句子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则在本句或者对句的适当位置,把该用仄声的字改用平声,以便补救。合起来叫作拗救。
2.指格律诗中间两联中有不依常格的诗。
二、什么是拗救
格律诗中出现拗句,采取一定的方式补救,称为&34;。拗救的方法,一般有本句自救和对句相救两种。
凡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做拗句。律诗中如果多用拗句,就变成了古风式的律诗。上文所叙述的那种特定格式(五言&34;,七言&34;)也可以认为拗句之一种,得是,它被常用到那样的程度,自然就跟一般拗句不同了。现在再谈几种拗句:它在律诗中也是相当常见的,但是前面一字用拗,后面还必须用&34;。所谓&34;,就是补偿。一般说来,前面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后面必须(或经常)在适当的位置补上一个平声。
具体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①出句自救——在(仄仄)“平平平仄仄”句式中,因为是仄声字在句末,所以这句诗肯定是出句。这种格式又可变成“平平仄平仄”,即第三字位置该用平用了仄,于是在第四字位置补回一个平声字。叫做“三拗四救”(如果是七律就是“五拗六救”了)式。如杜甫的《天末怀李白》的首句:“凉风起天末”、王维《观猎》的尾联出句“回看射雕处”,以及杜甫的《咏怀古迹》之尾联出句“庾信平生最萧瑟”,都属于这种情况。注意:出句自救只限于这种情况。不是任何出句都可乱随意变化的。这条规定可以用四句口诀来帮助记忆:“平平平仄仄→平平仄平仄。三拗四来救,一定要记得。”
②对句救出句——“仄仄平平仄”(七律则为平平仄仄平平仄)这种句式,又可写变成“仄仄仄平仄”(这是因为五律第三字、七律第五字可平可仄),甚至变成“仄仄仄仄仄”,不过这样一来,对句就必须变成“(仄仄)平平平仄平”,即第三个字必须变成平声字。在对句增加一个平声字来弥补出句中缺少的平声字。所以叫“对句救出句”。典型的例子如白居易的《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吹”救“不”)、陆游《夜泊水村》的“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向人无再青”(“无”救“万”)即是。
③孤平拗救——在(仄仄)“平平仄仄平”这种句式中,句末的平声字是押韵的要求,必须用的,因此不算它。除它之外,这句就只有前面两个平声字。这时,如果第一个字也变成了仄声,就叫做犯孤平。那么,就必须把第三个字变成平声来进行补救。这就叫做“孤平拗救”。
④两救——如果“平平仄仄平”用于对句,那么,它的出句就是“仄仄平平仄”,上面说过,这种格式又可以变成“仄仄仄平仄”甚至“仄仄仄仄仄”,这时,就要把对句的第三个字位置变成平声字以相补救,这属于对句救出句。但如果这个出句又是个“孤平拗救”式,则构成这第三个平声字既救出句的第三或者第四字,又救本句的第一字,这就是两救。如陆游《夜泊水村》的“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向人无再青”一联中,“报国有万死”就是“仄仄仄仄仄”,“向人无再青”就是“仄平平仄平”。其中的“无”就既救出句的“万”,又救本句的“向”,所以叫“两救”。可以利用这首诗构成两救的口诀:“报国有万死,向人无再青。无字救两拗,佳例要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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