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明心学的致良知是什么意思(阳明心学之致良知概述)
在生活中,很多人可能想了解和弄清楚解读阳明心学中的“致良知”:两重含义,一个终极目标的相关问题?那么关于阳明心学的致良知是什么意思的答案我来给大家详细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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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阳明于龙场悟道,提出“心即理”的思想,这是阳明心学的发端。在平定宁王之变后,王阳明又提出了“致良知”三个字,作为自己学说的要害与主旨。他的所有学说及思想,如心外无理、知行合一等,都归汇到“致良知”里,得到了总结、提升和融会贯通。正如王阳明自己所述:
良知明白,随你去静处体悟也好,随你去事上磨练也好,良知本体原是无动无静的,此便是学问头脑。我这个话头,自滁州到今,亦较过几番,只是致良知三字无病。医经折肱,方能察人病理。(王阳明《传习录》)
在提出致良知宗旨后,他自己不断身体力行,并在实践中进一步确认了致良知宗旨为圣门之传。当时有人请他去讲学,问他除了良知之外是否还有其他可讲,他立刻回答道:
除却良知,还有什么说得!(王阳明《传习录》)
晚年,王阳明在征思田途中,写信谆谆教导儿子,强调:
吾平生讲学,只是“致良知”三字。(王阳明《传习录》)
致良知是王阳明心学的最终归宿,致良知说的提出,表现出他的思想在心学方向上的发展更加成熟,也使得格物及知行合一说都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这使得王阳明将他的全部思想概括为“致良知”。
“致良知”包括两重含义,并最终导向阳明心学的终极目标。
一、至极其良知
在《传习录》上中,徐爱曾录了王阳明说的如下一段话:
又曰:“知是心之本体。心自然会知: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不假外求。若良知之发,更无私意障碍,即所谓‘充其恻隐之心。而仁不可胜用矣’。然在常人不能无私意障碍,所以须用致知格物之功。胜私复理,即心之良知更无障碍,得以充塞流行,便是致其知。知致则意诚。”(《传习录》)
这一段事实上包含了王阳明后来致良知说的某些基本观念。在这一段中,王阳明提出,“致良知”即“充其恻隐之心”,以使得“心之良知更无障碍,得以充塞流行”。这其实是吸收了孟子“扩充四端”的思想:
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孟子·公孙丑上》
以及:
人能充无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胜用也。(《孟子·尽心下》)
致良知就是扩充自己发现于日常意识中的,处于本然状态尚未达到明觉的良知,使阻碍障蔽良知的“私意”、“私欲”全部去除,使良知达到明觉状态,其全体得以充塞流行、毫无滞碍。从这个意义上说“致良知”,与“知行合一”、“行是知之成”密切联系。
在《大学问》中,王阳明对“致良知”的“致”字进行了解释:
致者,至也,如云“丧致手哀”之“致”。……“知至至之”,“知至”者,知也;“至之”者,致也。“致知”云者,非若后儒所谓充广其知之谓也,致吾心之良知焉耳。(《传习录》)
王阳明在这里将“致”训做“至”,“至”指至乎极,有极点之意。因此 致知就使要达到“知至”的目的,使自己心中的良知达到极点。《大学问》又说:
吾良知之所知者无有亏缺障蔽,而得以极其致矣。(《传习录》)
可见,致与极相通,指经过一个过程而达到极点、顶点。用于良知,则指扩充良知至其全体。
使良知至其极点,就是“充拓”致其极。王阳明曾说:
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无不知敬其兄,只是这个灵能不为私欲遮隔,充拓得尽,便完完是他本体,便与天地合德。(《传习录》)
由此看来,良知有本体,有发用,如孩提之童爱其亲敬其兄,这是良知本体的自然表现,但并不是良知本体的全体,因为良知于此时并未自觉。只有从这些发见的良知进一步充扩至其极点,良知本体才能向其自身全体呈露出来。而从反面来说,良知本体不能呈露,乃是由于私欲障蔽了良知。
因此,致良知的功夫,从其积极的方面来说是扩充良知到其极至,而从其消极方面来说则是去除私欲对良知的障蔽。人无不有良心发现,但此发现还不是良知完完全全的本体,需要有一个致知的过程。王阳明因此指出:
诚意之本,又在于致知也。所谓“人虽不知,而已所独知”者,此正是吾心良知处。然知得善者,却不依这个良知便做去,知得不善,却不依这个良知便不去做,则这个良知便遮蔽了,是不能致知也。吾心良知既不得扩充到底,则善虽知好,不能着实好了;恶虽知恶,不能着实恶了,如何得意诚?(《传习录》)
这里也说明致良知就是把心之良知“扩充到底”。
既然良知被遮蔽的原因是“知得善者,却不依这个良知便做去,知得不善,却不依这个良知便不去做”,那么去除良知之障蔽的方法自然是“知得善者,便依这个良知做去,知得不善,便不去做”,这便是王阳明所说的:
致知在实事上格。如意在于为善,便就这件事上去为;意在于去恶,便就这件事上去不为。去恶固是格不正以归于正,为善则不善正了,亦是格不正以归于正也。如此,则吾心良知无私欲蔽了,得以致其极。而意之所发,好善去恶,无有不诚矣。(《传习录》)
致知在于格物,而格物也就是实实地去进行为善去恶的道德践履,这正是前面所说的事上磨练,知行合一。而格物又不是去物上求知穷理,因为“心外无物”,所以王阳明说:
故格物者,格其心之物也,格其意之物也,格其知之物也。(《传习录》)
又说:
“格物”如孟子“大人格君心”之“格”,是去其心之不正,以全其本体之正。但意念所在,即无时无处不是存天理,即是穷理。(《传习录》)
可知格物即是格心。王阳明认为格物不是格外物,而是在自己的心上用功:
及在夷中三年颇见得此意思,方知天下之物本无可格者。其格物之功,只在身心上做。(《传习录》)
二、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
王阳明将致良知训为“至极其良知”,但致良知思想的意义仅由至极其良知并不能完全表现出来。致良知思想的另一层基本意义是依良知而行,以正天下之物,而这是王阳明更为强调的一面。王阳明在给顾东桥的信中说:
若鄙人所谓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是合心与理而为一者也。(《传习录》)
可见,致良知就是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使事事物物皆得其理。
王阳明在虔州时,陈九川问如何致知,王阳明回答道:
尔那一点良知,是尔自家底准则。尔意念着处 ,他是便知是,非便知非,更瞒他一些不得。尔只不要欺他,实实落落依着他做去,善便存,恶便去,他这里何等稳当快乐!此便是格物的真诀,致知的实功。
可见,实实落落依着良知做去,依照良知去实行、实践,把良知所知贯穿落实于行动中去。良知在这里表现为一定的规范、准则,不仅自己的行为要符合良知的规范,而且要使天下事事物物都符合良知的规范,即“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王阳明在答顾东桥的书信中说道:
必其于温凊之事也,一如其良知之所知,当如何为温凊之宜者而为之,无一毫之不尽;于奉养之事也,一如其良知之所知,当如何为奉养之宜者而为之,无一毫之不尽,然后谓之格物。(《传习录》)
可见所谓格物,就是要依照良知使事事物物都归于其应然状态,成为其所应当成为的样子,就是“格不正以归于正”。正如王阳明所说,父子之间理当有仁,则正之以仁;君臣之间理当有义,则正之以义;夫妇之间理当有别,则正之以别。这正是“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致良知在这里表现为一种担当与气魄,即要以吾心之良知为准则,使天下事事物物皆归于正,若做到了这一点,便是圣人的境界。
所以致良知指向了阳明心学的究极目标——圣人。
王阳明创立心学之前,从他少年时以读书学圣贤为第一等事开始,到与湛若水共倡立志成圣人之说,再到龙场时思考“圣人处此,更有何道”,可以说他的关注点始终在如何成圣人上。而自龙场悟道,他所创立的心学便视成圣为题中应有之意。其“知行合一”说、“致良知”说,无一不指向圣人之境。王阳明教导学者要立必为圣人之志,如《传习录》:
何廷仁、黄正之、李侯璧、汝中、德洪侍坐,先生顾而言曰:“汝辈学问不得长进,只是未立志。侯璧起而对曰:“珙亦愿立志。”先生曰:“虽说不立,未是必为圣人之志耳。”对曰:“愿立必为圣人之志。”先生曰:“你真有圣人之志,良知上更无不尽。良知上留得些子别念挂带,便非必为圣人之志矣。”(《传习录》)
成圣的基础是人的先天良知,良知是人人都有的,因此王阳明认为人人都可以成为圣人。《传习录》下记载了王阳明的一段话:
先生曰:“人胸中各有个圣人,只自信不及,都自埋倒了。”因顾于中曰:“尔胸中原是圣人。”(王阳明《传习录》)
王阳明甚至进一步肯定满街人都是圣人:
一日,王汝中出游归,先生问曰:“游何见?”对曰:“见满街人都是圣人。”先生曰:“你看满街人都是圣人,满街人倒看你是圣人在。”又一日,董萝石出游归,见先生曰:“今日见一异事。”先生曰:“何异?”对曰:“见满街人都是圣人。”先生曰:“此亦是常事耳,何足为异?”(《传习录》)
但是这并不代表王阳明认为满街人已是现实的圣人,普通人只是潜在的圣人,只是具有进入圣人之境的潜在可能性,而想要成为圣人还必须下一番存天理去人欲、致良知的工夫:
学者学圣人,不过是去人欲而存天理耳,犹炼金而求其足色。(《传习录》)
因为良知是每个人所本有的,被王阳明认为是每个人的“真己”,所以“成圣”也就是“成己”。
所以圣人的境界首先就是良知灵明,无私欲遮蔽,也就是格物致知以至良知之极。而由于良知具有内在性,不能无视人的个体的特定存在,因此王阳明强调“人要随才成就”,在接引学人时认为:
圣人教人,不是个束缚他通做一般:只如狂者便从狂处成就他,狷者便从狷处成就他。人之才气如何同得?(《传习录》)
圣人教导学生,不是束缚人的个性,这不同于朱熹以醇儒律人。
同时由于良知无私欲障蔽,天地万物俱在主体的良知的发用流行中,这也就是心外无物,因此圣人可以与天下万事万物一体无间,达到了万物一体、天人合一的境界。
圣人只是还他良知的本色,更不着些子意在。良知之虚,便是天之太虚;良知之无,便是太虚之无形。日月风雷山川民物,凡有貌象形色,皆在太虚无形中发用流行,未尝作得天的障碍。圣人只是顺其良知之发用,天地万物,俱在我良知的发用流行中,何尝有一物超于良知之外,能作得障碍?(《传习录》)
一切有为法,如梦亦如露。我是梦露居士,为你解读国学经典。点击关注,阅读系列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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