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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讲的是什么(税法的概念是什么)

导语:CPA注会考试税法精华知识点-税法的概念

CPA注会考试税法精华知识点-税法的概念

第一节 税法的概念

一、税收特征:义务性法规;综合性法规,国家为主体,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二节 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民法主要是平等、等价和有偿;税法主要采用命令和服从的方法。

第三节 税收法定原则10/14年考点

知识点:税收法律关系

第四节 税法要素

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期限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

二、征税对象:即纳税客体

1.含义: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

2.重要作用: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是税法最基本的要素,体现着征税的最基本界限,决定着某一种税的基本征税范围,同时,征税对象也决定了各个不同税种的名称。

3.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

三、税率 :比例、累进、定额

四、纳税期限:①纳税义务发生时间→②纳税期限→③缴库期限

第五节 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知识点:税收立法:13考点

一、税收管理体制: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大类可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

二、税收立法原则:1.从实际出发2.公平3.民主决策4.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5.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废、改、立相结合

三、税收立法权及其划分

第一,中央税、中央与地立共享税以及全国统一实行的地方税的立法权集中在中央,以保证中央政令统一,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企业平等竞争。第二,依法赋予地方适当的地方税收立法权。

四、税收立法机关

五、税收立法、修订和废止程序:1.提议阶段;2.审议阶段;3.通过和公布阶段。

知识点: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二、现行税法体系。实体法系由18个税收法律、法规组成,它们按性质作用分五类。

2.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包括《税收征收管理法》、《海关法》和《进出口关税条例》等。

第六节 税收执法10/12

税收执法权包括税款征收管理权、税务检查权、税务稽查权、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及其他税务管理权(税务行政处罚)。

三、税收收入划分

1)中央政府固定收入: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

2)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

3)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包括——3大税2小税:

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归中央,其余归地方)。

四、其他税收执法权: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停止出口退税权、没收违法所得、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提请吊销营业执照、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等。

第七节 国际税收关系

三、国际重复征税

1.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税源重复征税

2.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对不同一纳税人的同一税源重复征税

3.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各国普遍实行复合税制度

知识点: 国际税收协定(15年新增)

1.协定适用范围2.基本用语的定义3.对所得和财产的课税4.避免双重征税的办法一般的方法有免税法、抵免法等5.税收无差别待遇6.防止国际偷、漏税和国际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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