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可以继承遗产吗(非婚生子女可以继承)
导语:非婚生子,可以继承遗产?
“她是小三的女儿,人什么继承我丈夫的遗产?”
“我丈夫的遗产应该由我们的孩子继承。”
“你口口声声说我是三儿的孩子,你别忘了我也是我爸的孩子,我是第一继承人,我可以继承我爸的遗产”
“你妈年轻明知你爸有家庭还破坏我们的家庭,人死了你妈又让你来分我孩子的遗产。”
“法官大人,她妈年轻的时候知三当三,现在我丈夫没了,她来抢夺我孩子遗产,那是我和我丈夫辛苦半生挣来的,凭什么?”
维持原判让三儿的孩子分我孩子遗产,法律法规不公正啊……
案件分享
全小丽和丈夫刘大胜是在四川省延边的一个村落里一起长大,可以算是青梅竹马。
因为两个孩子一起长大,家里就在他们小的时候定了娃娃亲,等到他们成年就结婚。
20岁全小丽和18岁的刘大胜结婚了。
他们两家约定先办宴席,等孩子们到法定结婚年龄在领证,等孩子的孩子到了8岁的时候在补办婚礼。
就这样全小丽和刘大胜两个人在一起生活里,一年后有了一对个可爱的双胞胎儿子。
等孩子4岁的时候两个人补了结婚证,然后全小丽和刘大胜两个人商量去城里打工多赚点钱维持家里生计,于是两个人把孩子留给了老人去城里打工去了。
两个人没有一技之长,只能去工地做苦力。
妻子除了做自己的工作,搬砖,扛水泥外还给丈夫做饭,没有钱做饭就吃干馒头就辣椒,风餐露宿的。
两个人每天灰头土脸的,但是非常开心,因为挣得钱比在村里多。
丈夫也感恩妻子对自己的付出,在两个人共同努力下3年后用工地挣来的前开了一个小摊位,慢慢的也在城里买了个60平米的小房子。
两个人回老家补办婚礼,并把孩子也接到了身边。
过了3年,刘大胜开了物料公司负责外边挣钱,妻子全小丽负责家里和照顾孩子。
钱财会让人迷失自我,刘大胜也不例外,慢慢的夜不归宿,对妻子和孩子不闻不问,在外面瞎搞。
直到有一天另个女人找上家门说,让全小丽离开刘大胜,说刘大胜为了她会和全小丽离婚嗯,还宣誓了主权。
全小丽和刘大胜因为这个事情吵的不可开交,最后刘大胜为了全小丽不和自己离婚又更换了一套房子150平米的大房子作为保证。
刘大胜也和情人表面断绝了关系,和情人承诺在给他一点时间就和全小丽离婚,就这样呼呼哒哒的过了一年。
情人看刘大胜还不和全小丽离婚就让自己怀孕了,并再次找上门对峙全小丽要求他们离婚。
这次刘大胜知道自己闯祸了,于是和妻子在次保证离开情人,要求情人打掉孩子就给她10万的补偿,让她不要再纠缠对自己不清。
妻子全小丽通过这件事也想通了,开始精心打扮,买衣服,包包,首饰,钱自己管理,变得更有女人味,丈夫刘大胜也慢慢回归了家庭,不在乱搞。
刘大胜52的时候因为心梗撒手人寰了,这时候刘大胜和妻子共同拥有一套价值120万的房子,存款50万,理财20万和50万的商贸公司和一辆20万的车。
刘大胜的情人听说刘大胜死了就带着孩子过来争夺遗产。
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经过审核调查,刘大胜和妻子共同财产有120万的房子和20万理财和20万的车。这些财产加起来总共有160万妻子有80万,剩下归刘大胜。
刘大胜80万加存款50万加50万商贸公司由刘大胜妻子,两个亲生儿子和私生子均分。
最终法院判决总共180万的财产,刘大胜私生子分45万在加上额外补偿抚养费20万,总共65万。
刘大胜的妻子认为这不公平,凭什么自己和丈夫辛苦挣得钱给外人,于是提起上诉。
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问题一:什么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问题二:私生子为什么可以继承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1私生子和婚生子女地位平等
《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这意味着在继承的地位上也是平等的,也就是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第一顺序继承:非婚生子女因为享有与婚生子女平等的继承权,所以也属于这里所说的子女范畴,所以可以继承
财产分割的方法是:夫妻各方财产归各方所有。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也就是说夫妻财产分开剩下的均分。
问题三:没有继承人我们的财产去哪里了?
遗产没有继承人的,该遗产先用来偿还死者的相关债务,剩下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问题四:什么是离婚后抚养费,怎么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4条第3款: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往往通过给付抚养费的方式履行这一义务,抚养费应当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两周以下母亲扶养,2周以上夫妻自己决定,决定不了法院判决,18周岁根据孩子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5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一般情况下,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从离婚之日起到子女成年之日止即年满18周岁。例外情况下可以延长或者缩短给付期限。
延长抚养费给付期限的情况,是指子女虽已成年但仍不能独立生活,比如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子女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
缩短指的是能力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最后
遗嘱继承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如果立了遗嘱并且经公证而有效的话,那么遗嘱就可以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直接执行。
在遗嘱继承完成后还有剩余财产的才进行法定继承。
为了不让私生子继承遗产可以先立遗嘱。
我认同私生子可以上户口。户口是一个人生存发展的基本,上户口的权利是一种基本权利,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有同等的权利。
我不认同认私生子不能分配偶的遗产,这样侵害了法定子女合法财产权益。
如果夫妻有债务的话,小三的孩子他要不要继承呢?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法律法规?
当私生子开始享有继承权的时候 结婚证就变得可笑了。
私生子有继承权,还要结婚证干什么?感觉结不结婚毫无意义反而结婚证成了枷锁。
我不明白为什么小三的孩子跟原配享有同等继承权,感觉小三跟原配平起平坐了。虽然孩子无辜但是助长了歪风邪气。
关于私生子该不该继承遗产你们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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