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行为构成诽谤罪(哪些行为算诽谤)
在生活中,很多人可能想了解和弄清楚什么行为会构成诽谤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如何处罚?的相关问题?那么关于什么样的行为构成诽谤罪的答案我来给大家详细解答下。
日常生活中,经常有人实施诬告或诽谤他人的行为,当行为人实施这些行为后,可能会触犯刑法规定的诬告陷害罪或诽谤罪,那么,这个二罪存在什么样的区别呢?行为人如实施了上述行为后如何界定自己触犯的罪名呢?什么行为会构成诽谤罪?诽谤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什么行为会构成诽谤罪?
根据《刑法》,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而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必须局限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
1.泄露并宣扬他人隐私,给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
2.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
3.即使善意的检举、揭发、批评中有不实成分的,也不应以诽谤罪论处。
诽谤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
诽谤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诽谤罪与诬告陷害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不同
诬告陷害罪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诽谤罪侵犯的是公民的名誉。
二、主观方面不同
诬告陷害罪的目的是使他人受刑事追究;诽谤罪的目的是破坏他人名誉。
三、客观行为不同
诬告陷害罪是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通常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诽谤罪是捏造有损他人名誉的事实,散布于第三者或更多的人,但不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如果行为人虽然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但并不告发,而是私下散布,旨在损害他人名誉,就构成诽谤罪。
四、诬告陷害罪的认定
认定本罪,主要应注意诬告陷害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
(1)本罪与错告、检举失实行为的界限。刑法第243条第3款规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构成本罪。二者区别的标志在于,后者主观上不具有陷害他人的目的,客观上不具有捏造犯罪事实并进行告发的行为。
(2)本罪与一般诬告陷害行为的界限。诬告陷害行为只有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对于对情节一般的诬告陷害行为,不应以犯罪论。情节是否严重,可从行为人的动机、所诬告的罪行大小、诬告的方式方法、行为造成的后果影响等方面考察得出结论。
上述介绍可以看出,诬告陷害罪与诽谤罪主要存在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二罪的犯罪构成上,包括:客体不同、主观方面不同、客观行为不同等方面。另外,在界定二罪区别的同时,还要注意区分罪与非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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