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到单位后应办理哪些手续(毕业生到单位后应办理的手续有哪些)
在生活中,很多人可能想了解和弄清楚毕业生到单位“见习”的这些事项你了解吗?的相关问题?那么关于毕业生到单位后应办理哪些手续的答案我来给大家详细解答下。
用人单位都听说过毕业学生可以到单位“见习”,但具体“见习”到底是什么概念,单位需要注意哪些要点?我们以《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对“见习”这个概念进行相关分析,其他地区具体可以参考当地规定。
一、见习基本概念
“就业见习”是指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以下简称见习基地),提供适宜见习岗位,吸纳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进行3-12个月的就业见习,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的一项制度。
可见“见习基地”是需要向人社部门进行申报审批的,符合见习基地的条件,人社部门会对见习基地进行授牌,见习对象主要是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见习也受时间的限制为3-12个月。
二、见习人员与单位建立什么关系?
见习人员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根据规定,单位给见习人员支付的是“见习补助”而非劳动关系下的“工资”。
其次单位给见习人员购买的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而非基于劳动关系下的“社会保险”。
所以见习人员与单位建立的并非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
三、见习用工给单位带来的优势
1、提升企业知名度
能被审批通过作为见习基地的一定是具有一定发展潜力,有一定规模,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且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并对就业见习工作有积极性的单位,所以见习基地的申请是需要具备一定条件的,一些单位即使申请也不一定能被认定为“见习基地”
2、用工成本低
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由财政和见习基地各承担50%,见习补助远低于正常的用工成本,并且由财政承担50%,所以单位用工成本大大降低。
3、享受税收及社保优惠
见习基地支出的见习补助相关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但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降低,但是因为不属于“工资总额”所以不纳入社保缴费基数,单位享受双重优惠。
四、单位见习用工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1、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
单位需要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果未签订协议书,那么单位很可能与见习毕业生建立劳动关系,此时单位可能需要承担基于劳动关系下的社保、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最低工资、经济补偿金、加班费等额外的用工成本。
2、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见习人员虽然不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是也是为单位提供劳务,如果见习人员在为单位提供劳务时受伤,虽然不一定能够认定为工伤,但是单位也应当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故单位在见习用工时应当为见习人员购买相关商业保险,分担企业用工风险。
温馨提示:通过以上关于毕业生到单位“见习”的这些事项你了解吗?内容介绍后,相信大家有新的了解,更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