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超过起诉期限怎么办(行政诉讼法超过起诉期限)
在生活中,很多人可能想了解和弄清楚【行政诉讼】超过「最长起诉期限」的违法行政行为,应如何处理?的相关问题?那么关于行政诉讼超过起诉期限怎么办的答案我来给大家详细解答下。
如果一个行政案件经过法院审理,被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确实超过了最长起诉期限,但是行政行为确实有合法性、合理性问题,起诉人也确实有合法权益受损的冤屈该如何处理呢?这时候法院不能直接依法纠正行政行为,也不能直接支持起诉人的诉求,该如何处理呢?
1.法院当如何处理?
根据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第1条规定,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可见《行政诉讼法》已明确授权法院具有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法定职责,即使通过审理发现起诉人的起诉确实超过了最长起诉期限,不能通过判决或裁定的方式直接监督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但是还可以通过司法建议等方式间接行使监督职能,建议行政机关自行纠正,从而有效发挥法院的法定监督作用,这是非常有必要也是可行的。
2.行政机关当如何处理?
从行政机关来说,依法行政永远是自己的法定职责,任何时候发现都应当及时纠正,并不会因为行政行为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对其具体行政行为已过了起诉期限,便导致其固有的法定职责丧失。换言之,行政诉讼当事人因起诉期限丧失了诉权,绝不能也更不应成为行政机关维持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违法行政行为的理由与借口,行政机关不应坐视错误而不纠正。
因此,行政机关发现自己确实有不合法、不合理之处,应当自行纠正,或者依据当事人的要求、复议申请而进行纠正。
3.起诉人当如何处理?
如果法院不进行间接监督,行政机关也不能自行纠正的话,作为受到冤屈的起诉人当如何是好呢?此时,起诉人可以向原行政机关提出要求或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如果此前已复议过则不必),请求行政机关依法及时纠正不合法、不合理之处。如果行政机关拒绝纠正不作为,则可以就此新的不作为行为进行起诉,原来超过最长起诉期限的问题也就不复存在,从而启动法院对其的司法监督程序。
温馨提示:通过以上关于【行政诉讼】超过「最长起诉期限」的违法行政行为,应如何处理?内容介绍后,相信大家有新的了解,更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