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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代工人工资(30年代工人一个月工资多少钱)

在生活中,很多人可能想了解和弄清楚上世纪三十年代前后,我国雇农的工资待遇如何?的相关问题?那么关于三十年代工人工资的答案我来给大家详细解答下。

三十年代工人工资(30年代工人一个月工资多少钱)

文|青丘

编辑|海蓝宝

工资的多少和待遇的好坏是雇农们最关心的问题,也是主雇双方能否达成雇佣关系的关键。

一、长工工资及待遇

不同地区和不同季节工资大有不同,造成不同区域工钱不同是因为“徒手劳动,农业劳动的方法,土地使用的分散,劳动市场之不发达,使中国同一省中工资不同,同一县中工资不同”。

另外工资的多少也是由雇农为雇主做工的多少来决定的,分为实物和现金两种形式,随着农村的变化发展,越来越以现金工资为主体。

但少数地区会有实物工资也就是给与雇农农产品,这是由于雇农虽会有一定的收入,但是在当时的农村中,他们并不是完全能够依赖市场去购买生活必需品和食物的消费者。

如在山东菏泽县“麦忙时,每除日供饮食外,给麦三十余斤,以为工资”。因为雇农们在拿到现金工资后,为了生活还是会购买粮食,这种直接给实物以抵工资的做法也是符合当时的情况的,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雇农们看重的待遇问题主要就是食宿的优劣,同样会在雇佣时说明,一般情况下,长工是提供食宿的,食宿也属于实物工资的一部分。

短工只提供饭食,一般不提供住宿。雇农的工资在20世纪30年代以前是相对较高的,但在1930年代以后,受农村田赋税率、外货低价倾销、农村金融的停滞、农产品物价的跌落等原因,也一步步跌落。

进入民国后,长工的工资随农村经济、供需关系也在不断变化。首先农村经济的不断变化使得工资较清末时每年都在持续增长,因连年灾歉导致出外谋生的壮丁日渐增多。

当地劳动力不够用,所以民国初年至民国二十年(1912—1930年)以前,有些地区如馆陶县的佣工劳金较之清末已经增加十倍之多。

在河北省南和县长工的工资“大概的数目,由十五元至二十五元”。在《新中华杂志》登载的宁津县东北六个村庄的长工“工资:年金二十元——五十元”。

邯郸县长工的工钱,根据雇农的能力技术高低而有不一,一般在每年二三十元,邯郸县“与永年县同……其工资较昂”。

定县在民国二十年(1931年)以前工资都保持在40元以上,基本稳定在42元,而在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以后呈现减少趋势,且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与二十一年(1932年)相差八元之多,定县如此,其他地区也是同样的情形。

在河北临城县管等村,也因农村经济的原因,工资逐年下降,1929年为60元,1930年为50元,1931年为40元,1932年35元,1933年30元。

工资连年下降,4年时间竟下降一倍之多。望都县东阳邱村的长工工钱因长工数量的增多和上述原因,也是呈现下降趋势:

五年前与十年前相比呈上涨趋势,而调查年份和十年前的一般工资比较跌落了两元,和五年前竟相差5元;最低工资在本年也只有16元。由此可见河北省当时长工的工资增减趋势由此可见一斑。

随着雇主们对长工的需求量逐渐减少,对短工需求量的增加且当时世界经济恐慌波及中国直至中国农村农业,经济逐渐崩溃,30年代以后长工的工资逐渐减少。

但由于长工的工作相较短工为稳定和其他一些原因,愿做长工的人数还是较多,因此这也成为长工工资逐年降低的原因之一。

1933年在《中国经济年鉴》中刊登的实业部调查的雇农工资,平均为43.28元(长工),这是对河北省51个县份的调查结果。

根据20世纪30年代对沧县几个村庄的调查,如白兔庄“种够三十多亩地的农家始雇长工,总计全村雇用长工的六十二户,工资最多四十元,最少二十元(按年工计)”。

魏家庄的“农村金融枯竭,收获不丰,影响雇工减少,工资低微。从前雇工全年五十多元,现在低落至三十多元,这种工资还是在农忙的时候,若在农闲之时,则无人问津了”。

许官屯雇用长工的只有十一户人家,普通长工在30元左右,低者只有15元,而最高工资也才达到40元,可见工资之低廉。

在吴桥县“乡村中富家经营田地……雇用工人帮忙,……长工都是一年,工资最高为六七十元,普通是四五十元,饮食皆由主人预备”,吴桥县在当时属于高工资的地区,当地的普通工资有时能达到其他地区的最高工资。

井陉县的长工,最上等的工资为“百吊左右,约合大洋三十元左右”。虽有宝坻县工资额达到了100元,临榆和宁河县也有70元左右,这也是因为这几个县份所处的位置经济较其他区域为发达,但这在当时是极少数的情况。

大多地区也只是维持在40—50元左右,最低的在昌黎县甚至有10元的年工工资。由此可见,本就工资不高难以维持生活的雇农,在30年代以后随着农村经济的衰落,工资更是微薄的可怜,农民的生活变得异常艰难穷困,华北其他几省甚至全国的雇农在当时和河北省都是同样的情形。

据国府统计局调查显示,在1932年省内的长工,工资平均为43.89元,到了1933年,张培刚在对冀北24个县所做的调查中显示,长工工资为32.34元。

虽然有调查地区不相同的因素存在,但同一省内只相隔一年的工资也不应该相差如此之多。定县长工工资在“三年间跌落了百分之二六”,也是基本符合实际情况的。

这一时间段长工工资在30—40元之间者最多,一般都在20—50元之间。在30—40元之间的村数占比达到了45%,几乎占全体调查村数的一半;

其次为20—30元之间,这一组占调查总村数的30%;再次为40—50元,本组占比为16%;剩下10—19元以及50元以上两组,占比重仅为3%和8%。

内政部30年代在河北省调查县数共98县,年平均工资为38.28元,这次调查结果显示雇农年工工资多在30—50元间,华北地区其他省份如山东省,年平均工资为40.33元,山西省年平均工资为33.73元,绥远及察哈尔调查县数较少,年平均工资分别为31.50元和34.93元。

上述内政部和张培刚两方的调查结果显示的年工平均工资有几块钱的些许出入,这可能是由于调查区域和时间的不同所造成的,但可以看出基本都是在30—40元左右,工资总的增减趋势是大致相似的。

再者,由供需关系导致的工资的变化:

根据卜凯的调查,河北盐山县在1922年长工工资为26元,这个工资数额也是卜凯在全国调查中的最低工资,因当时盐山县对农工的需求小,所以比其他地区的工钱都要低,长工工资“约仅为十元左右,饭值亦仅二十元”。

随着农民流向外地,有外出做工的机会,对农工的需求才渐渐多了起来,工资也比之从前上涨了一些,这表明农工供需状况对工资的高低有较大影响。

在长工的工资中,有些地区是按照工作能力,也就是按等级的不同,工资的多少也不一。如河北定县就是按照此标准划分工资的,“大头的全年工资在民国元年时约为二十元,民国十年时约三十元,民国二十年时约六十元。

二头亦名二掌锄,又名拉下耙的,全年工资在民国元年时约为十五元,民国十年时约为二十五元,民国二十年时约五十元。普通长工全年工资在民国元年时约十元,民国十年时约二十元,民国二十年时约四十五元”。

冀南地区的长工也是分为三等,分别为大长工、二长工和小长工,大长工工资在36—40元之间,其能力最佳,所做的工作也是最多的,除了田间的工作外,更需照看雇主家的牲畜以及做其它一些琐事,因之工资也是最优厚的;

二长工年薪在15—35元不等,多在30元,其工作内容就是代理小长工一起做田间工作;小长工也会根据工作能力给予工资,大多8—10元,非常之少。在北京西郊农村调查中,长工工资大致分为两种:

一是园地雇工一年的工价为“头目以四十元至四十五元,伙计以三十元至四十元。”二是旱地雇工长工的工资为“头目以三十元至三十五元,伙计以二十五元之三十元”。

其他地区如保定也是将长工分为了熟手工人、普通工人、生手工人三等:

除了各等长工工资的不同,在保定无论是哪等雇农,工资都在逐年降低。这是由于农村经济的崩溃,失业人数增加,雇农为了不让自己无工可做,大都自降工价,从而导致了这样的结果。

再具体到清苑县的长工工资,据调查显示民国十九年至民国二十四年(1930—1935年),熟手长工工资连年降低且降幅较大,6年时间下降达13元之多;

普通长工则基本维持在28.4元,在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之后开始下降;

反而生手长工在民国十九年(1930年)至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工资有向上增长趋势,之后便同熟手和普通长工一样也都开始下降。

在沧县北陈屯村,由于农村经济衰竭,对雇农产生了很大影响。据调查,当时村里的雇农与前几年相比减少了很多,且雇主的数量也少了许多,这也造成了工资的降低。

十年前长工的人数为20人,工资50—58元;五年前长工20人,工资为40—50元;而现在长工15人,工资却只有30—35元。

这里同样可以看出从民国初年开始到二十年代左右工资是不断增长的,但到30年代以后,工资开始逐年降低,跌落趋势越来越明显。

关于长工的待遇问题,主要包括食宿和平时雇主发给雇农的衣服、鞋、帽等之类的物品,这也属于实物工资的一部分。

有的雇主家中会有专门为长工准备的住宿的地方,定县雇佣长工的家中,“主人多在院外或闲院,为工人预备房屋,间有在同院或旧地另盖房屋给工人住的,也有居住在主人家里的”。

但是条件一般都很差,不过对于很多连住宿问题都很难解决的长工来讲,这也算是栖身之地了。南皮县的长工,雇农除得到工资外,“往往稍有津贴,大抵皆为衣服鞋,帽之类”。

在河北井陉县,工资以外,还“要吃地主家的饭,还有管待长工吸烟、草帽、手巾的,必在雇觅时候说明。

如果长工因为疾病不能做活了,便可休息,不扣薪不补工,又或有事时候,也可向地主疏通办去。这都是平常日子作法。

如若在秋夏农事忙迫,便由工人自动的雇觅“替工”代替自己,不待地主说话,倒也有些厚意”。

清苑县的长工会有例假、被褥以及提供旱烟,其他还有犒赏和医药费的待遇。一般他们的休假日期在秋收或者麦收以后,有的在庙会和过年时,本村或邻村有庙会时,有的雇主家给长工放假一天。

此外旱烟和被褥的供给问题都会在正式雇佣前讲明,被褥在有些地方结束雇佣时,是需要还给雇主的。

因季节的不同,伙食也是不一样的。河北沙井村长工的伙食根据季节不同有些差别,但都以小米饭和粥为主,有时会有些蔬菜。

温馨提示:通过以上关于上世纪三十年代前后,我国雇农的工资待遇如何?内容介绍后,相信大家有新的了解,更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