酋长族长(酋长是哪个部落的称呼)
导语:酋长——氏族的最高领导(97)
母系氏族时期,集体采集、狩猎活动仍然是氏族最主要的生存资源来源,养殖、种植只是单亲家庭的副业活动。这种单亲家庭的副业活动既不是生存资源的主要来源,也不符合“一心为公”的氏族道德。一旦氏族需要迁徙,单亲家庭就必须放弃土地和庄稼。最痛心的是母亲们,她们舍不得庄稼、舍不得土地,也舍不得那些茅屋。而那些丧母男人们一副无所谓的嘴脸,他们甚至为母亲们的难过而幸灾乐祸。
但是,当进入到父系氏族时期,男人们开始成为家庭的主导者,他们开始享有家庭财富(原先财产是母亲的)、享有儿女子孙(原先儿女子孙是外族的),种出的粮食归自己所有,儿女依偎在自己身边。由于全家人的精心投入,养殖、种植在家庭经济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对土地的依赖也越来越强烈。采集、狩猎成为“业余爱好”,土地才是立命之本。农业家庭愈加希望能长久地、稳定地拥有这块土地,愈加希望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这块土地上。
随着家庭养殖、种植地位的提升,氏族采集、狩猎地位在逐渐下降。包括氏族酋长在内的男人,都拥有了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一家人能否衣食无忧主要地依赖养殖、种植经济活动开展的好坏。农业家庭渐渐取代氏族,成为经济活动的独立单位。
从表面上看人们越来越脱离群居集体,越来越脱离氏族。以往,人们生生死死地共同依恋着血族集体,没有丝毫的个人追求;出现单亲家庭后,人们开始有了私心,一方面忙着氏族集体活动,另一方面又惦记着单亲家庭的事情;家庭出现后,人们不再参加氏族活动,一门心思为了自己的小家。可从实质来看,人们之间不是在疏远,而是更加密切了。人们疏远的是血缘关系,血族、氏族的血缘篱笆在一步步崩塌,传统道德在一步步沦丧;但是,血源关系外的社会关系却越来越密切,人们越来越被超越血源关系的“社会”凝聚在一起,新的社会道德在一步步形成。
不过,氏族不会在一天内崩塌,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农业家庭还离不开氏族。
首先,解决氏族内部矛盾,离不开氏族。
第一,对本氏族山林、土地、水源的保护离不开氏族。通常一个家庭有丈夫、妻子、三个儿子、两个女儿。以这样的力量去与外部势力抗衡,难免成为人家砧板上的鱼肉。要想守住自己的山林、土地、水源,必须仰赖自己所属的氏族。
第二,对本氏族山林、土地、水源的分配使用离不开氏族。各个家庭的情况不同,有人口多的、有人口少的,有为氏族立功大的、有为氏族立功小的,由担任公职的、有没担任公职的。如何照顾到各方的利益诉求,离不开氏族。
第三,家庭间的纠纷解决离不开氏族。各个家庭之间难免因山林、土地、水源,因茅屋、牲畜、用具,因债务、遗产、孩子发生矛盾。调解矛盾、解决纠纷离不开氏族。
第四,家庭遭遇天灾人祸离不开氏族。任何一个家庭都无力承受天灾人祸,一家遭遇祸事,需要各家出手相助。如若没有氏族出面协调,势必会出现有权势的家庭得到更多帮助,人际关系不好的家庭得不到街坊邻居的帮助。
其次,解决外部矛盾,离不开氏族。
母系氏族便开始胞族间协调合作,共同守卫自己的山林、水源,到父系氏族时期这种协调合作更加重要。随着土地重要性的突显,长期定居成为基本生活方式。要想长期占有某片领地,处理好与周边氏族的关系就成为必须。第一,对外部势力的抵御需要氏族间相互协作。所谓“外部势力”是指几个相互通婚氏族以外的氏族。第二,对领地、水源的划分需要氏族间相互协作。一条溪水数个氏族使用,怎样合理分配水资源,需要协商。第三,维护婚嫁秩序需要氏族间相互协作。统一彩礼、嫁妆和份子钱,信守婚约,维护氏族关系。第四,解决债权债务纠纷需要氏族间相互协作。由婚嫁开辟出的氏族间家庭关系,越来越复杂多样,问题、矛盾也越来越复杂多样。
无论是对内、还是对外,氏族的作用都是不可缺少的。特别是在氏族原先的骨干分子——那些丧母男人——都已回归各个家庭后,必须有一位德高望重、经验丰富的老酋长出面维护氏族利益、管理氏族事务。此时的酋长不再是“生产队长”,无须整天带领全族男女四处觅食。他的主要工作是协调解决氏族内部、本氏族与外氏族之间发生的各种矛盾。如:主持氏族会议,制定土地政策;参与外族谈判,提出一水两用;出席婚庆仪式,发表和平文告;审查祭祀方案,统一全族思想……他那日理万机、风尘赴赴的背影,已恍若“国务院总理”。 仅仅是恍若,他还不是。因为,他的权限范围还没有超越血缘氏族,他的手上还没有常设的暴力工具。放心,他迟早会有超越血缘氏族的暴力工具,不论对内、对外,他将会感到常设暴力工具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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