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钻探的优缺点(钻孔勘探的原理及应用)
导语:钻探工程在岩土工程勘察中的应用(二)钻孔地质编录及资料整理
钻孔地质编录及资料整理
钻孔地质编录工作是岩土工程钻探最基本的工作,因此在钻进过程中必须认真、细致地做好钻孔地质编录工作,以全面、准确地反映钻探工程的第一手地质资料。《规范》对钻孔的记录和编录作了明确要求:
(1)野外记录应由经过专门训练的人员承担;记录应真实及时,按钻进回次逐段填写,严禁事后追记;
(2)钻探现场可采用肉眼鉴别和手触的方法,有条件或勘察工作有明确要求时,可采用微型贯入仪等定量化、标准化的方法;
(3)钻探成果可用野外钻孔柱状图或分层记录表示。岩土芯样可根据工程要求保存一定期限或长期保存,亦可拍摄岩芯、土芯彩照纳入勘察成果资料。
钻探野外记录是岩土工程勘察中最基本的原始资料,主要包括以下两个内容:
1.岩土描述
包括地层名称、颜色、分层深度、岩土性质等。对不同类型岩土,岩性描述侧重点不同(具体见工程地质测绘一节)。岩土的定名应符合现行岩土工程分类标准的规定,描述术语和记录符号均应符合有关规定,鉴定描述以目测、手触方法为主,可辅以部分标准化、定量化的方法或仪器。
2.钻进过程的记录
关于钻进过程的记录包括:
(1)使用钻进方法,钻具名称、规格、护壁方式等;
(2)钻进难易程度,进尺速度,操作手感,钻进参数的变化情况;
(3)孔内情况,应注意缩径、回淤,地下水位或循环液位及其变化等;
(4)取样及原位测试的编号、深度位置、取样工具名称规格,原位测试类型及其结果;
(5)岩芯采取率,岩芯获得率,岩体质量指标(RQD)值等定量指标的确定。
岩芯采取率是指所取岩芯的总长度与本回次进尺的百分比。总长度包括比较完整的岩芯和破碎的碎块、碎屑和碎粉物质。岩芯采取率是衡量岩芯钻探质量的重要指标,
岩芯获得率是指比较完整的岩芯长度与本回次进尺的百分比。它不计入不成形的破碎物质。
考虑到钻探的实际困难,《规范》要求对完整和较完整岩体不应低于80%,较破碎和破碎岩体岩芯不应低于65%,对需重点查明的部位(滑动带、软弱夹层等)应采用双层岩芯管连续取芯。
上述野外记录是钻探过程中的文字记录,岩土芯样则是文字记录的辅助资料,它不仅对原始记录的检查和校对是必要的,而且对日后施工开挖过程的资料核对也有重要价值,故应在一段时间内妥善保存。
3.钻探资料整理
钻探工作结束后,应进行钻孔资料整理。主要成果资料有:
(1)钻孔柱状图。钻孔柱状图是钻孔观测与编录的图形化,它是钻探工作最主要的成果资料。该图是将钻孔内每一岩土层情况按一定的比例编制成柱状图,并作简明的描述。在图上还应在相应的位置上标明岩芯采取率、冲洗液消耗量、地下水位、岩心风化分带、孔中特殊情况、代表性的岩土物理力学性质指标以及取样深度等。如果孔内作过测井和试验的话,也应将其成果在相应的位置上标出。所以,钻孔柱状图实际上是反映钻探工作的综合成果(见图3-2)。
(2)钻孔操作现场记录及水文地质日志图。
(3)岩土芯样、素描图及其说明。
4.钻探工程的一般要求
(1)探井的深度不宜超过地下水位。竖井和平洞的深度、长度、断面按工程要求确定。
(2)钻探现场编录柱状图应按钻进回次逐项填写,在每一回次中发现变层时应分行填写,不得将若干回次、或若干层合并一行记录。现场记录不得誊录转抄,误写之处可以划去,在旁边作更正,不得在原处涂抹修改。
(3)为便于对现场记录检查核对或进一步编录,勘探点应按要求保存岩土芯样。土芯应保存在土芯盒或塑料袋中,每一回次至少保留一块土芯。岩芯应全部存放在芯盒内,顺序排列,统一编号。岩土芯样应保存到钻探工作检查验收为止。必要时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长期保存,也可在检查验收结束后拍摄岩土芯样的彩色照片,纳入勘察成果资料。
(4)钻孔完工后,可根据不同要求选用合适材料进行回填。临近堤防的钻孔应采用干泥球回填,泥球直径以2cm左右为宜。回填时应均匀投放,每回填2m进行一次捣实。对隔水有特殊要求时,可用4:1水泥、膨润土浆液通过泥浆泵由孔底逐渐向上灌注回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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