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执法的法规依据是什么我国(城市管理执法程序规定)
在生活中,很多人可能想了解和弄清楚城市管理执法的法规依据是什么?我来告诉你的相关问题?那么关于城市管理执法的法规依据是什么?我国的答案我来给大家详细解答下。
大家都知道,所谓的城管就是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的机构,这个机构的全称应该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家可能不了解这个 单位,人家可是正经的国家行政机关,就是说这个单位的领导是公务员。
既然这个机关叫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那就说明这个单位是具有执法权的。那么,城管执法的法规依据是什么呢?下面我来普及一下。
法规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八条规定,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由以上《办法》可以看到,城管的执法处罚权限还是非常广泛的。
那么城管在进行执法活动的时候,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呢?在看看相关法规依据。
法规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一)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
(二)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
(三)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等;
(四)查阅、调取、复制有关文件资料等;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其实所谓的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在执法的时候,可以采取除了拘留以外的任何处罚措施。例如:(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综合以上内容我们看到城市管理的执法部门的执法权限虽然很广泛,但是没有打人的权利哟!也就是说,如果城管打人,肯定是违法的。这个是可以依法报警的。
文章写到这里,有人会说有的是临时工执法,这是不是合法的呢?答案肯定是合法的,但是没有直接处罚权限,而是只能开展执法辅助事务。看看相关法规依据: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十八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配置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配合执法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
协管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本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承担。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严格协管人员的招录程序、资格条件,规范执法辅助行为,建立退出机制。
第十九条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依法开展执法活动和协管人员依法开展执法辅助事务,受法律保护。
从以上第十八条,我们就能理解,一般临时工惹事后,被开除的合理依据。但是,不要忘了,“协管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本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承担。”这一关键性内容。
通过这篇文章,大家初步对城管有个了解,也知道临时工惹事了,主管部门要担责的。
小结:执法者,要有形象。
温馨提示:通过以上关于城市管理执法的法规依据是什么?我来告诉你内容介绍后,相信大家有新的了解,更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