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嫁娶风俗(盐城彩礼和嫁妆是怎么弄的)
导语:盐城人的婚嫁习俗·彩礼
旧时,男女双方同意定亲后, 男方送信物,叫做“送彩礼”、 “送财礼”,亦称“下礼”,礼金多为金钱、衣物和饰物等。首次送彩礼,恳求女家择定定亲日,男方由媒人作陪一般向女方送鱼、肉、糕、果子等; 还有衣料, 一般是两对 (一套衣料为一对) 布料、 四对布料、六对布料等;礼金, 由男女双方经济情况而定;饰物一般是一对金耳环、一副银手镯等。男方回家时,女方回赠糕、粽、 团、圆等, 一般合计一百零一个,其中有一只特大的粽子,里面和角上裹有枣子。这叫做“百中选一”。 同时赠送鞋、帽, 叫做“上下龙”。 当天中午男家设筵大宴亲友, 媒人居首席,称为“请媒酒”。女家受聘后, 以糕茶果子、糖分赠亲友邻居,称散喜茶、散喜糖,表示女儿已经受聘。
解放后,新式订婚通常由男方向女方赠送手表、缝纫机、 自行车,几套成衣作为“信物”,俗称“三大件”,有的还送收音机, 叫“三转一响”。随着经济的好转,进而赠送金戒指, 金项链,成套毛呢服装作为“信物”。礼金, 改作“见面礼’’而给,一般男方给女方一千零一,取其百中选一的意思。女方回赠四百四十元,取其事事如意之意。接着男女双方轮流宴请亲友,赴宴亲友不须带礼品,亦称“甜酒”。还要放鞭炮、高升,热热闹闹。
定亲后,男女两家便成为“亲戚”,男青年即可到女方家走动,此时的未婚女婿被称为“毛脚女婿”,女家有事,未婚女婿要前往应酬,逢端午、中秋及过年(春节), 必须送节礼, 一般是鱼、肉、果子、糕四式礼,鱼为鲫鱼, 肉为肋条肉,砍成刀形,俗称“镰刀肉”、外加半边猪脚爪,意为早子,用稻草搓成的草茆子扣扎,贴上小红纸, 即成礼物,男方回家时,爪子、果子必须退回,意为预祝“早生贵子”。每年盛夏,乘农闲时间,岳丈家要邀请新女婿来休息八至十天,称为“歇伏”。新女婿需带两条大的咸鱼为礼。结婚前的一年中秋,男方除送四式礼,还外加一支又长又大的藕, 最好是带分支的叫子孙藕,一对公鸭,盐城人称之为“追节”,意为通知对方快要结婚了,公鸭不能吃掉,必须全部退回。女青年, 旧时一般不到男家,男女亦难得见面,男家有婚丧大事,方可邀请往来。辛亥革命后,男女青年为相互了解, 婚前由家长定吉日,姑娘在媒人陪同下,首次去男家拜见未来的公婆和长辈。男家设宴招待,婆婆陪同姑娘一一拜见长辈,收受“见面礼”。此后,姑娘可随时去婆家,但不能住宿,谓之“通脚”,这时的姑娘被称为“走门媳妇”。无需带礼。这种往来礼节,直到迎娶为止。
现代青年男女订婚后,节日亦有送礼的,一般是两条香烟、两瓶好一点的白酒,外加些糖果糕点,但那些繁琐的礼节已不复存在。定亲后均可过门,城镇不注重过门仪式,农村普遍比较重视,宴席也较铺张。
旧时,男方迎娶前,先选择两个吉日, 用红纸写上, 由媒人连同礼品送往女家, 名曰 “送日子”。这时的礼品比订婚时更为丰富, 富户喜送金首饰、银洋、茶叶、花生、枣子、桂圆、莲肉和松子等,还附上万年青和吉祥草, 以象征吉利;一般人家是备好衣料(一般是六对布、八对布、十对布)、首饰、礼金等钱物, 由媒人送去。女家对彩礼接受得多, 说明称心满意; 反之,表示有意见,男方须增添彩礼,媒人反复说合,从中吃喝,有“做媒做媒, 吃喝三十六回”之说。收彩礼多少, 由母女商定,一般要退回一部分,称“回根”。如贫富悬殊, 女家将彩礼全部或大部退回,表示女家无力办嫁妆, 全部由男家负责, 称“连房包”。这次彩礼, 重点是现金,男家连送三次,称“拿盘”或“行盘”,第一、二次女家不收,第三次方收下,此时女家将选好的婚期吉日通知男家。穷人家只是象征性地送彩礼,所谓: “礼轻意重”或“有钱豆腐酒,没钱手搀手”。
现时一般结婚前由媒人至女家商谈结婚条件,包括结婚时置办物品,酒席桌数等,折合成现金,统由男方送来。谈妥后,男家装璜卧室,购买成套家具及彩电;女家准备洗衣机、冰箱、床上用品之类。婚前数日,未来的新人双双至盐城,有的甚至去上海、南京等大城市购买时新服装,拍婚纱照, 所用的钱, 当然大部是男方出。也有少数农村人家沿袭旧传统,男家送彩礼四次,首次送手表或手表钱,第二次送衣裳钱,第三次送糖果钱,第四次送酒水钱。也有女方漫天要价的,被讥为“高价姑娘”,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
本文内容由小姿整理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