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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231条是什么(民法典231)

在生活中,很多人可能想了解和弄清楚民法典法条分析第0231条「基于事实行为的物权变动」的相关问题?那么关于民法典第231条是什么的答案我来给大家详细解答下。

民法典第231条是什么(民法典 231)

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什么是事实行为可参考民法典法条分析第0129条。

本条为基于事实行为的物权变动,合法建造房屋为原始取得,无需办理初始登记就可以直接获得所有权,当然如果拆除或者自然灾害导致房屋灭失的,也无需办理注销登记,当然丧失所有权。

如A公司取得盖三层楼房的许可之后,建造了三层楼房,那么当建造完成时就自然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无需登记。但是A公司又在旁边建造了一层车库,车库因无许可,为违法建造,即便是完成建造了也不能取得所有权。

后A公司将三层分别卖给张三、李四、王五并办理了登记,其后发生了泥石流导致大楼倒塌,此时无论是否办理注销登记,张三等人的所有权消灭。

温馨提示:通过以上关于民法典法条分析第0231条「基于事实行为的物权变动」内容介绍后,相信大家有新的了解,更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