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有遗嘱仍然发生法定继承的情形包括哪些)
导语:既有遗嘱继承又有法定继承,从法律角度那个为先
导语:很多人认为,只要立了遗嘱就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来进行遗产继承。这种观点不仅存在问题,而且还很容易引发纠纷来让继承人反目成仇。所以,今天我们从法律角度来分析一下,究竟什么是既有遗嘱继承又有法定继承。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个问题:立了遗嘱后,按照法定继承人分配遗产就不会发生遗产纠纷吗?
一、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区别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的继承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遗嘱继承,一种是法定继承。这两种继承方式都是法定继承,且其顺序也是相对应的。即在遗产继承中不存在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问题。这两种继承方式看似都是由法律规定继承的顺序,但其实在法律上也存在一定的区别。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应先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而在遗产继承之后,继承人又继承了遗产,即当被继承人死亡时,他(她)所遗留的财产即遗产,则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按继承顺序来继承,这也就是所谓的法定继承。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因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不同会导致继承顺序发生改变,这也是继承法立法的初衷。所以大家可以看到在继承的时候,遗产到底是怎么继承的,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也是有一定区别的。
二、遗嘱继承人继承遗产的顺序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处理。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有继承又没有法定继承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赠人主动接受遗赠的,按照遗赠办理。”即按照法定的顺序分配遗产。可见,遗嘱继承一般优先于法定继承。
三、法定继承还存在哪些情形
那么,存在法定继承人的情形,还存在哪些情形呢?这里我们主要分析一下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关系。《继承法》规定了继承权的种类:第一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三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依照法律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享有继承权。依法被确认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情况下,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此外,《继承法》还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嘱应当保护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当将遗产留给最后的继承人。也就是说,如果立了遗嘱之后还没有履行法定义务的话,就会导致法定继承人无法继承到遗产反而要为争夺遗产反目成仇。
四、如何解决上述问题
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果已经立有遗嘱,并且通过了公证,则会被认定为遗嘱人生前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在遗嘱被确认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法定继承人来承担。
如果没有立遗嘱,则由法定继承人按照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份额进行分配。如果没有遗嘱或者生前合法有效,那么继承人就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来进行遗产分配。而如果遗嘱确实是真实的话,那么应当按照法定顺序继承,即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
但是我国法律对于法定继承人采取了公证制度;对于遗嘱继承人也是如此。如果存在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时,应当按照顺序来分配遗产;如果没有按照《遗嘱继承》的顺序来分配遗产的话,会导致遗产继承纠纷很难得到有效地解决。所以在法律上就有了这么一个规定:法定继承适用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配偶、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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