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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眼须凭自主张的意思(论诗五首只眼须凭自主张)

在生活中,很多人可能想了解和弄清楚只眼须凭自主张(一)—主体的相关问题?那么关于只眼须凭自主张的意思的答案我来给大家详细解答下。

只眼须凭自主张的意思(论诗五首只眼须凭自主张)

只眼须凭自主张(一)—主体

只眼须凭自主张,纷纷艺苑漫雌黄。

矮人看戏何曾见,都是随人说短长。

记得前面《劳动法》系列中曾提到过分析民事案件的四步曲,这个新系列就展开来聊聊这四步。

通常来讲,分析一个民事案件首先是要先看主体。当事人具不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或是说“主体适不适格”。二是看法律关系有几个?性质是什么?三是找焦点问题是什么?也就是当事人双方的核心争议焦点。四当然是寻找请求权基础了。就是所谓的司法三段论,通过请求权基础的理论搜寻大前提,也就是法律规范。

今天先说主体。比如啊,你在小区里溜达,被狗咬了,请问应当由谁承担责任?哈哈,谁给你付狂犬疫苗的钱?再比如,你去探险,在大兴安岭深处被狗熊咬了,谁负责?

民法确定主体的途径有两条:一是赋予人格,二是确定身份。注意啊,是法律确定主体的途径,而不是当事人确定相对方主体的途径啊。

所谓的赋予人格就是国家赋予自然人、社会组织等等充当民事主体的资格。“人格”这个词儿在现如今的各国民法中都很少见了,基本被“权利能力”这个词儿所取代,咱国的《民法典》就只规定了“权利能力”。那么,在法理上,人格和权利能力的区别在哪儿?主要就在于人格是不可被剥夺的,而权利能力是可以被剥夺或被限制的。比如啊,经常听到的“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人格”和“人格权”是两码事。人格权是从人格里派生出来的权利。人格是国家赋予你的资格,比如自然人,自出生起国家就自动赋予其人格。而法人,工商登记核准程序就是其出生过程,登记完成颁发营业执照就代表着剪断脐带、自主呼吸的那一刻,在这时,法人就拥有了法律上的人格。而人格权是你拥有了人格后对于你自身的精神要素享有的权利,比如自然人的肖像权、名誉权。法人的名称权等等。

所谓确定身份就是立法者对于影响主体人格和权利或是客体转移自由度的一种法律上的确定。简单说啊,就是双向确认主客体身份的一个过程。在民法里,身份总是成对儿出现的,呵呵。你是债权人,就必然有个债务人。你起诉离婚,你就必然有配偶,对吧。身份就比较好理解了,就不多说了。比如本文开头的例子,你被狗咬了,你能起诉狗吗?不能啊,哈哈,按咱国的《民法典》,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你和狗之间不是平等主体啊,你得找狗的主人讲理。

那么,什么叫“平等主体”?这四个字在法学理论界争议极大。除了咱国《民法典》,好像再没有哪个国家的民法是以“平等主体”来定义或阐述民法所要调整的社会关系。好多法学家都认为“平等主体”是个伪命题。因为要证明人人皆平等是不可能的,就算在民法中,父子之间的关系是平等关系吗?国企、私企、外企之间是平等的吗?

那《民法典》中“平等主体”这四个字是哪来的?来自于政法大学杨振山教授的“平等主体关系说”。在咱国《民法通则》起草的时候,杨教授说服了当时的主要起草人佟柔先生,将民法调整对象的理论依据由“商品经济关系说”改变成了“平等主体关系说”。随后的《民法典》一路沿袭至今。

当然了,上述都是法学理论之争,法学家的事儿,跟咱们关系不大。但“平等主体”这几个字也确实不好理解。“平等主体”其实更像是对民法调整方法的描述,而不是对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之属性的描述。也就是说,民法对民事主体间的竞争或争议持中立态度,在民法眼里,大家都是平等的。至于你们实质上是否平等,那是你俩的事儿,哈哈。

长袜子皮皮 2023.4.5

温馨提示:通过以上关于只眼须凭自主张(一)—主体内容介绍后,相信大家有新的了解,更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