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区别举例(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区别是())
在生活中,很多人可能想了解和弄清楚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区别的相关问题?那么关于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区别举例的答案我来给大家详细解答下。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承受的法律制度。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在被继承人无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其财产,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又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代替先去世的父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这两种制度安排有着本质的区别:
一、二者的性质不同。
1、转继承实质是连续发生的两次继承。
例如:爷爷去世后,遗产未分割,后爹去世了,爹作为爷爷的法定继承人自爷爷去世后没有作出过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即爹享有爷爷遗产的法定继承权。因分割遗产时爹已死亡,其应继承爷爷的遗产转由儿子再次继承。重点是这时儿子应当继承的份额与爹应当继承的份额不完全一致。若妈妈还生存,则爹应继承的遗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先分一半给妈妈,然后另一半的遗产才作为爹的遗产转给儿子和妈妈共同继承,也就是说儿子只能得到爹应当继承爷爷的遗产的1/4。
2、代位继承只发生了一次继承,是由代位继承人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直接参与被继承人的遗产的分配。
例如:爹先于爷爷去世,那么儿子直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的分配。这时即使妈妈仍存在,儿子代位继承爷爷的遗产全部归儿子所有,与妈妈没有关系,妈妈不能得到任何遗产。
二、二者适用范围不同。
1、转继承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还适用于遗嘱继承和遗赠,因为被转继承人在生前已经实际取得了遗产的所有权,只是未及时分割,所以才转由转继承人来继承。
2、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因为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遗嘱或遗赠协议已失效,故只能由其晚辈直系血亲或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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