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见的正义观后感(看得见的正义简介)
在生活中,很多人可能想了解和弄清楚法官文苑 | 书香法院:《看得见的正义》读后感的相关问题?那么关于看得见的正义观后感的答案我来给大家详细解答下。
相较与长篇累牍的专业法律书目,陈瑞华教授著的《看得见的正义》,更像在法律花园的一日旅行,字字珠玑、精悍清新却又发人深省,令人掩卷难忘。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让人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前提之一,是彻底摒除“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让正义有预测、有定位、有对照。正义代表了人民大众共同的价值期望与认知,通过国家意志把其刊制为法律,公之于众。
正义的实现,要以正当的程序实现,“毒树之果”理论,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既要手段正当,也要充分保障相对人的权利,让每一步都明明白白,置于阳光之下,让人们看得见。在这个意义上,“看得见的正义”也就是“程序正义”。
我们常说,司法机关是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正义不但要实现,而且要以人民群众看得见、感觉得到的方式实现,也就真正落实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法院系统的四大公开平台,不只是把流程公开、文书晾晒,更是把正义的各个细节充分展示,积聚成正义成果、法治思维。
大道至简,要言不烦,概言之,就是“有权不可任性“。覆辙累累、殷鉴不远,权力不受约束,必然任性妄为。要杜绝诸如“笔头不如口头,红头不如黑头”,以权压法、以权乱法,权力越界、权力傲慢、权力滥用、权力任性。
法律有牙齿,权力有边界。防止权力任性,关键在限制权力,让权力在法治框架下运行。大力推进依法治国,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坚持用权依法、遇事用法、办事守法,防止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防止权力任性,要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权力始终在“制度笼子”内运行,防止权力的越界和扩张。抓好制度执行,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让权力在阳光运行,严防制度“缩水”,执行“放水”。
正义的实现还包括法律文书的兑现,在某种意义上,这是真正的最后一公里。在法定的期限、确定的时限内,把正义兑现看得见、摸得着,定分止争。
之所以要强调看得见,其逻辑在于,正义是否符合大众认知,是否实现到位,是否经得起评价。现代政治理念中,对权力的制约是重要原则和目标,实现了对权力的驯服,也就实现了正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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