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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嫌弃(古代嫌弃怎么说)

导语:古人最嫌弃的四类工作:一种让人断子绝孙,一种让人生不下儿子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有了分工。社会分工带来的最直观的变化就是行业的分工。在中国古代,虽然经济的发展程度并不是很高,但是行业的分工还是存在的。在那个贫穷的时期,似乎有一个可以糊口的营生就相当不容易的,人们哪里还有挑选工作的机会。可是在所有的工作中,有四种工作,做的人往往都没有好下场。一种做了以后基本上是孤独终老。一种做了就得绝后。

这第一种工作就是刽子手,在古代,犯了大罪的人就会被杀头,而刽子手就是执行这种处罚的人。在我国古代,由于佛教思想的盛行,所以很多人都相信因果轮回,如果跟了这样的人的话,将来要受的罪肯定不轻。因此在古代,几乎没有姑娘愿意嫁给这样的人。这样的人就难免孤独终老。

这第二种工作就是太监。如果做了这个工作,那是绝对不可能有子嗣的。不过,这个工作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接触权贵,因此有的人为了能够更快的有权有势,也会选择这个工作。在清朝末年,小德张就是因为想要迅速的发家于是就当了太监把自己送进了皇宫。

第三种工作就是赌场老板,众所周知,赌场是来钱最快的营生之一,也正是这个原因,所以赌场老板一般黑白通吃,而设赌场毕竟缺德,因此这种人一般也为大家不耻。

第四种就是采生折割。这个工作就是专门把好好的健康的人弄成残废来乞讨,这种工作不光令人不耻,而且还是非法的,一旦被抓到,阎王老子都救不了你,更不用说留后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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