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写经验 领红包
 > 运动

竞业限制vs商业秘密什么意思(竞业禁止与商业秘密)

导语:竞业限制VS商业秘密

对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离职后的就业行为,劳动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都设置了相关条款来加以规制。用人单位发现员工在离职后违反竞业限制的约定就业并侵害商业秘密时,其既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劳动者侵害商业秘密追究劳动者的侵权责任。但由于竞业限制纠纷与侵害商业秘密纠纷分属不同的民事纠纷案由,两者在诉讼管辖、举证事项、责任承担等方面均有着较大的差异,在违约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发生竞合时,不少用人单位并不清楚该选择何种请求权方能更好地保护自身利益。

一、选择起诉的管辖不同

对个弄死以侵犯商业秘密为由主张权利而人民法院作不正当竞争纠纷立案受理的案件,应交由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

对当事人以劳动者违约为由主张权利,未按规定提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应告知当事人先行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对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的案件,立案后应交由负责劳动争议案件审判的审判庭审理。

二、竞业限制违约与商业秘密侵权竞合的事实认定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行为与侵害商业秘密往往是相伴而发生的,两者在行为方式和侵害客体上具有高度的同一性。但从行为的法律构成要件事实上分析,判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与判定劳动者侵害商业秘密的法律构成要件并不同。

(一)构成侵害商业秘密的法律要件事实

按照《反不正当竞争司法解释》第14条的规定,当事人指称他人侵犯其商业秘密的,应当对其拥有的商业秘密符合法定条件、对方当事人的信息与其商业秘密相同或者实质相同以及对方当事人采取不正当手段的事实负举证责任。因此,在公司以劳动者侵害商业秘密为由提起诉讼时,应判断以下三项构成要件性事实是否存在。

主张权利的商业秘密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3款的规定,首先要说明哪些信息是请求保护的商业秘密,并提供有关信息的载体,而不能笼统地声称有商业秘密存在而不陈述具体内容,或者将其自称采取了保密措施的一堆信息不加区别地作为商业秘密提交法院请求保护。明确商业秘密的名称和范围之后,用人单位还应举证说明该信息具有经济价值和实用性,且本单位已采取保密措施。对商业秘密是否具有经济价值的问题,因商业秘密为用人单位所秘密持有,其在诉讼中一般很难提供有关商业秘密具有经济价值的直接证据。

主张权利的商业秘密与劳动者透露或使用的商业秘密在内容上相同或实质相同。在证明主张权利的商业秘密客观存在并符合法定条件的同时,用人单位还要对劳动者披露或使用的商业秘密与自己主张权利的商业秘密进行比较分析,确定两者在内容上的异同之处。实践中,因商业秘密属于无形财产权,不如有体物那样能为感官所直接感知,加之其一般用于企业内部的科研、生产或经营管理等活动,本身并非市场交易的直接对象,用人单位很难通过正常渠道获得载有侵权方商业秘密的直接证据材料,其往往只能通过劳动者或其新任职单位生产销售的产品,或者从事的市场宣传、投标等行为来间接推断劳动者披露或使用的商业秘密之内容。劳动者的行为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约定或保密要求。商业秘密权系因权利人对有价值的信息采取保密措施之后形成的权利,如劳动者经自行研发取得与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相同的信息,其对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该信息的行为自不构成侵权。为此,判定劳动者行为构成侵权时还审查劳动者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是否具有非正当性,即其行为是否违反了相关竞业限制的约定或者违反了用人单位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

(二)认定劳动者行为构成竞业限制违约的法律要件事实

与认定劳动者侵害商业秘密行为成立所应具备的法律要件事实相比,判断劳动者行为构成竞业限制违约的法律要件事实则要相对简单,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其一是用人单位有商业秘密存在;

其二是劳动者有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行为。

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根本目的是保护用人单位的竞争优势,或者说是“需要保护的特定利益”,这种利益可以表现为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也可以表现为法律规定的知识产权以外的某些具有特殊价值的利益。只要是劳动者离职之前所知悉,且该商业秘密内容与劳动者离职后从事的工作或开展的业务有关,用人单位即可将其作为证据举证,而不受所举证的商业秘密是否受到侵害之限制。

关于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行为,主要包括劳动者离职后入职到有竞争关系的新单位工作,或者在离职后自营与原用人单位相竞争的业务这两种情形。与侵权诉讼中难以确证劳动者有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相比,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有违约行为则相对容易,相关证据也更易获得。在劳动者离职后入职到有竞争关系的新单位时,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举证劳动者在新入职单位缴交社会保险的记录,或者劳动者有以新用人单位员工的身份参加项目研究、合同签订、市场营销等行为来证明违约之事实。而在劳动者离职后自营相竞争的业务时,用人单位则可以从劳动者投资经营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对外营业活动、市场宣传资料等方面来加以证明。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约定,后劳动者违反约定进入具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且将原单位的商业秘密泄露给现单位使用的,其行为并不符合请求权竞合关于行为人的行为须同时符合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且给付内容相同的要求,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并不以泄露商业秘密为条件,因此原用人单位可以基于不同的法律事实起诉劳动者。

本文内容由快快网络小春整理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