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恢复请求需要多久(专利申请恢复权利)
导语:「卓一慧众知识产权」什么是专利申请恢复?
专利是一个公司或是个人最为重要的一份“无形资产”,许多人对于如何维护专利还存着一定的盲区,专利是有时效的,若是时效过后了会,专利权人的权利可能会消失,但是很多人并不了解专利权利还是可以恢复的,那什么是专利申请恢复?请求专利申请恢复的理由是什么?今天卓一慧众知识产权就给您罗列一下让您更全面地了解专利!
卓一慧众知识产权--什么是专利申请恢复?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有关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请求专利申请恢复的理由是什么?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 两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理由可以是理由可以是当事人被隔离、受感染、所在地交通管制或者场所被封闭,也可以是长期出国在外或者长期生病住院等等,其理由不包含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侵权诉讼期限、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的期限、优先权期限。
卓一慧众知识产权--专利不予恢复的理由是:
(1)恢复权利请求是在规定期限届满后提出,并且恢复权利请求费是在规定期限届满后缴纳的;
(2)请求恢复的案件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条第5款规定的情形;
(3)当事人期满未补正或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
(4)当事人恢复权利请求书中所陈述的理由和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符合相关规定或不能被认定为不可抗拒的理由的。
专利权恢复办理下来需要多久?
通常情况下,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专利权恢复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
应在以下期限内结案:
(一)发明专利申请在四十五日内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并在一年内结案;
(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两个月内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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