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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会计估计变更与差错更正的区别(分析会计估计变更与差错更正的差异)

导语:分析会计估计变更与差错更正

会计估计变更与差错更正有时难以区分,尤其是在区分会计估计变更和由于会计估计错误导致的差错更正的情况下。

区分这两者的关键是判定前期作出的会计估计是否存在错误。如果在作出会计估计的当时没有考虑或没有正确运用编报财务报表时能够合理预计取得的可靠信息,那么这一会计估计就是错误的,属于前期差错,需要遵循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方法。反之,如果当时作出的会计估计是以当时存在的、能够取得的可靠事实为基础的,而后的会计估计变更又是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未来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而作出的,那就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适用会计估计变更的处理方法。

本文重点分析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判断。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

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与会计政策变更不同。对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处理,准则要求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如果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列报前期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在当期期初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对会计估计变更的处理,准则要求统一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企业难以对某项变更区分为会计政策变更或会计估计变更的,应当将其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二)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应区别情况处理,对于不重要的前期差错,应直接调整发现当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对于重要的前期差错,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对于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现的报告年度的会计差错及报告年度前不重要的前期差错,应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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