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债权的种类)
导语: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债权
侵权行为:
1.过错责任边行为:
结果+因果关系十行为人有过错
过错推定责任:一旦行为人的行为致害就推定其主管上有错,除非能自证清白。例:(1)“无人”在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2)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3)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具有过错。
2、无过错责任:
不论加害人是否具有过错,均需为其加害行为承担侵权责更的归责原则。(不管有没有错,都要承担责任)
例(1)“无人”“限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3)提供个人劳名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4)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销责任。常考:狗咬人事件(有过错第三方)
①侵权责任由过错第三方承担
②赔偿责任既可以找主人,也可找第三方(但不可以同时找)。主人事后可以找第三方追偿。
(5)机动车有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常考:机动车的责任问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细化
①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②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情况.
③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④由非机训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6)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常考:产品存在缺陷一细赔偿责任:既可找销售者,也可找生产者。(不可同时找)
(7)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官,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3.公平责任: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不一定是平均责任)
见义勇为免责事由:因保护他人权益致使自己受到损害,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予以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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