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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翻建房屋需要审批手续(农村翻建房屋审批规定)

导语:农村翻建房屋审批流程是什么?必须要邻居签字吗?

随着农村经济的日益增长,国家对乡村振兴的大力支持,近年来,农村建新房的现象是比较普遍的。那么,农村翻建房屋审批流程是什么?必须要邻居签字吗?

农村翻建房屋审批流程是什么?

1、依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首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2、需要使用耕地的,经过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就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3、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的规划批准。

4、申请人需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土地证和其他规定材料,到当地的房管或土地部门办理审批手续。通过审批的即可进行翻建,但在翻建完成后还需要相关部门到实地检查,符合要求的则可以凭规划许可证办理房屋的所有权证。

农村翻建房屋必须要邻居签字吗?

农村翻建房屋涉及到《物权法》当中规定的“相邻权”。相邻权,通俗讲也就是相邻的居民在修建房屋等设施时,要充分考虑到是否会影响到相邻居民住所的通风、采光、排水等问题。

因此,要考虑翻建或加盖房屋的行为会不会明显的影响到周围居民的通风、采光、排水等;如果不影响或影响不明显,那么不需要征得周围邻居的同意;如果确实影响,那么必须征得邻居的同意,具体讲,可以采用协商、补偿的方式取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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