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焚书坑儒的真相是什么(儒家思想有多恶心)
导语:秦始皇焚书坑儒的真相
公元前247年赢政继秦国王位,公元前238年开始亲理国家大事,先后兼并了韩、赵、魏、楚、燕、齐六个国家,于公元前221年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主义的秦王朝。赢政自称始皇帝,故称秦始皇。统一的秦王朝的建立,结束了战国时代诸侯割据称雄的分裂局面。
秦始皇画像
焚书焚书事件发生在公元前213年,坑儒事件则晚一年(公元前212年)。焚书事件的导火线,是秦朝统治集团内部的一场争论,争的是郡县制还是分封制好。以丞相王绾,淳于越为首的群臣主张学古法,分封皇子功臣为诸候,独廷尉李斯反对。李斯认为,儒生不学今而学古,随时攻击法令,惑乱民心,影响王朝的威信。
历史证明,秦朝时王绾也好,淳于越也好,同李斯争来争去,争得只是如何才能实现秦朝统治的长治久安。王给提出“置王”,明确说要封秦始皇诸子为王,以镇压六国诸侯的分裂势力。淳于越批评秦始皇“事不师古”,也明确说他不肯“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显然是站在秦朝统治者的立场上打主意。李斯反对他们的理由,一则说分封制必然助长分裂倾向,将危害皇帝集权,二则说法令虽已统一,各派人物却依然守着战国习惯,以本派学说作尺度对法令乱加批评,不禁止则造成皇权旁落匆。结论是,“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这也分明在批评王绾、淳于越的建议,不利于君主专制为特征的中央集权制,而毫无指责他们要把六国贵族请回来的意思。
焚书想象图
因此李斯建议,除秦国的历史记载和博士官所藏书籍外,其它书籍一律烧毁。令下后30天不交出来烧毁的,罚筑长城四年。聚谈《诗书》的人斩首,颂古非今的,灭族。为了维护秦国的法制统治,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建议,彻底废除分封制,下达了焚书法令并予以实行。这便是焚书。
焚书事件中,秦始皇作为一个大一统王朝的帝王,采取这样的措施是为了文化和思想的统一,言论的控制。方法或许过于激进和极端,但是绝对称不上暴政或者排儒,因为事实上,秦始皇设立的七十博士的很多书籍都保存下来了,而这些博士很多又是儒生。
影视剧中的李斯形象
坑儒至于“坑儒”,起因则在“术士”,而不在儒生。秦始皇迷信鬼神,耗费搜刮来的巨万财富,豢养大量宗教骗子,“求仙人不死之药”L。结果被两个术士头目,当面大大地愚弄了一番,背后又大大地嘲骂了一通。他发觉上当,大怒,感觉到利用神权,非但没有达到愚弄百姓的目的,反而被反对他搞君主集权的分子,利用去“或为訞言以乱黔首”。于是下令追查,将“犯禁者”四百六十多人活埋,“使天下知之,以惩后”。坑杀的主要是术士还是儒生,有不同的意见。不过在秦及以前,儒生是一个范围很大的人群。和我们今天所说的专指儒家学派的儒生是不太一样的。不少学者就认为儒家是起源于术士,因此那时的儒生和方士是没有很大区别的。
这件事也说明秦初的统一人心不服,难免引起非议。毕竟秦是经过残酷的兼并战争统一六国,人民饱受苦难,统一后的秦朝对原六国百姓施以高压统治政策,用严刑峻法强迫原六国的百姓屈服。不过总体来看,秦始皇的“焚书”与“坑儒”最重要的目的,都是为了控制言论,建立起与统一国家相符合的统一的思想。
坑儒想象图
汉代的继承汉代初年的统治者,一方面总结了秦灭亡的经验教训,一方面也为了使人民休养生息,故在初期采用黄老之学为其治国思想,另省刑慎罚,去除法家的“重刑”思想,并在中后期顺应民心的采用了儒家的思想作为其治国之道。然而,从出土文献资料看,在汉初标榜黄老“无为”政治的另一面,又体现出对秦代法制的继承。虽然汉武帝时代儒学地位空前上升,但是法家理论依然发挥着一定的影响。
汉宣帝所谓“本以霸王道杂之”,就反映了这样的影响,并且在东汉末年,法家学说的文化地位在一定意义上又得以重新上升。另外,汉代的统治者又吸收了秦代存留下的中央集权制的政权体系,巩固了政权的稳定,可见汉代的文化是对秦代暴力文化的一种清算,但同时对其政策上的合理性予以了一定的继承。
影视剧中的汉宣帝形象
焚书坑儒的影响首先,不可否认的是,焚书坑儒导致部分古代经典的流失。 使今天的许多学术问题成为悬案,阻碍了后人对古代文化的深入研究。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焚书并非将古代经典全部销毁。 作为一个统治者,提出这一政治也是必然的。 如胡适所说:“我们研究中国古代思想史的人,看了这篇宣言,并不觉得有什么可以惊异的论点,古来的思想家,无论是哪一派,都有压迫异己思想的倾向。 ”而且不少经书仍然得以保存,比起清朝的文字狱,焚书这一政策的执行。也没有那么强硬与残忍。坑方士的做法尽管绝对,然而也不能不说是对当时荒诞不经的言论泛滥的一个纠正。我们应该客观地对待历史,才能有助于我们发现真相。
胡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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