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饷是什么意思(明朝辽饷每年多少钱)
导语:“铁锅炖自己?”——“辽饷”为何从明末收到清亡?
冗官冗政现象作为传统王朝的痼疾,贯穿了秦以后的中国古代历史,尤其是隋唐之后。
以冗官现象较为严重的两宋为例,北宋徽宗大观末年(1110年)有20882258户,比东汉桓帝永寿三年(157年)的户籍增长了不到一倍,但官员数量却增长了五倍多。到南宋宁宗时期,南宋和金的户口合计数与北宋徽宗大观年间差不多,官员数量却比东汉时增长了十倍还多。皇统议和后,宋、金之间以大散关为界,南宋和西夏在地理上实际已不接壤,然而北宋为了与西夏战争临时增设的一些官员、机构,直到南宋灭亡也未能裁撤。
在这些尾大不掉的冗官冗政现象中,最为奇特的是辽饷。
明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因辽东局势日坏,朝廷计划出兵辽东打击后金政权,但经历了“万历三大征”的财政早已无法支持这种大规模的军事行动,遂采取“加派”的方式征收临时性赋税“辽饷”。除贵州外,天下田地每亩加收三厘五分银。因为天下疲敝,这种临时性的赋税如果持续时间太长,很容易导致不堪重负的民间发生民变,因此朝廷希望通过一次快速而迅捷的军事行动解决后金问题。
然而随着明军的节节败退,“辽饷”也水涨船高,经过万历四十七年、四十八年两次上调,额定为每亩九厘,无论辽东形势如何变化均常态化征收,后又出于相同原因加派剿饷、练饷,合称“三饷”,一直征收到明朝灭亡。
“三饷”本来是临时性税收,征收额度较大,万历四十八年辽饷即高达五百二十万两,超过政府全年正常开支,此后无论辽东战事如何变化,辽饷只增不减,这种涸泽而渔的征收方式极大地耗尽了民力,激化了社会矛盾,加速了明朝的崩溃和灭亡。
清军入关后,作为“辽饷”的起因,对“三饷”之弊心知肚明,为笼络人心,安定尚未完全平定的北方,摄政王多尔衮在顺治元年(1644年)公告天下:“前朝弊政,厉民最甚者,莫如加派辽饷,以致民穷盗起,而复加剿饷,再为各边抽练,而复加练饷,唯此三饷,树倍正供,苦累小民剔脂刮髓,远者二十余年,近者十余年,天下嗷嗷,朝不及夕。……自顺治元年为始凡正额之外一切加派如辽饷、练饷及召买米豆,尽行蠲免。”
然而顺治三年,清朝又按每亩九厘的旧例“复征辽饷”,为了避免自食其言被民间指责,玩了一个文字把戏,借口清朝征收赋税的制度汇编《税役全书》依据的是明朝万历年间的税种和税额,“钱粮则例,俱照明万历年间”,而辽饷是万历四十六年开征的,因此不在蠲免之列。这显然是个搪塞之词,最荒唐之处并不在自食其言,而是在于作为一项临时性税收,征收辽饷的目的是为了消灭割据辽东的后金-满清政权。
清廷也很快意识到这个问题。顺治十四年,清廷为避去“铁锅炖自己”的尴尬和不吉利,将“辽饷”改名称“九厘金”,写进《赋役全书》,从一项临时性的税收变成固定正赋。从此,辽饷这项用于灭亡清(后金)的税赋一直征收到清灭亡。
很显然,清对“辽饷”的弊病认识清楚且深刻,而且征收辽饷“师出无名”,名不正言不顺,然而清廷依然坚持不放弃辽饷,固然因为其是一笔巨大的收入,更是因为这项收入从明末收到清初,早已形成了稳固的利益结构和利益链条。
例如辽饷的征收中,朝廷往往只派定额,至于“论亩”“照粮”还是“照银”,各地常常不一,留下巨大的灵活空间。
再比如,数额巨大的辽饷势必涉及火耗问题,明清从民间征得的税金都是成色不一的银块,这些银块要改铸成五十两一锭的银铤,其间必然发生损耗,改铸的实际损耗在百分之一二左右,即每两白银损失一两分,由纳税人承担。在四川彭山江口古战场遗址出土的江口沉银中,就有錾刻“石门县征完辽饷伍拾两”字样的明朝官银。
百分之一二的损耗尚可接受,然而在清朝实行“火耗归公”的改革之前,民众增缴的“火耗”高达每两白银两三钱之多,比实际损耗高十多倍,而其中的差额,被各级官吏利益均沾。一旦上千万两的辽饷罢征,各级官吏就少了上百万两的油水。清朝的统治者需要钱,利益链条上的各级官员也需要钱,羊毛出在羊身上,受苦的就只有百姓了。
战时临时设置的机构裁撤不了,战时临时下放的权力无法收回,战时“事急从权”“便宜行事”而采取的种种措施在战后无法废止,究其根本在于治理水平低下,在设置种种临时机构、政策的时候,并未限定其时效和废止条件,使其形成了稳固的权力结构和利益链条,权力结构保证了利益链条的存在和运转,利益链条反过来巩固了权力结构,将“临时”变成了“常态”。
(作者系大学教师、历史学者)
• (本文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刘鹤
本文内容由快快网络小姿整理编辑!